一匹瘦得皮包骨头的野马,秃掉半根的尾巴像狼一样直直垂下,毛发斑驳残缺,左耳缺失半块,似刚刚同一匹野狼撕咬过,眼神凶戾,气息惨烈。
这仅仅是一幅画,一个十四岁少女的首次涂鸦之作。书案后面,一位身着白衣的青年公子垂眸看着画儿,犹如雪山之巅的清冷面容露出一丝笑意:“真是一个不可爱的女孩子。”
齐五爷垂手站立一旁:“她少年失去自由,难免心思重了些。”
“倒也是。”白衣公子如玉的手指轻叩桌面,“三年之期将至,她焦躁些也属寻常。”
齐五爷露出无奈的神情:“今日上午张瑛两人一不留神,给她跑了,到现在仍未找回来。”
“倒是我小看她了。”白衣公子眉毛一挑,再度垂下眸子,目光落至画中野马被咬去半块的左耳上,“倒也不必急着寻回来,最后几日了,给她一点时间亦无妨。”
齐五爷低头应是。
天光大亮。齐笙饱饱睡了一觉,飨足地伸伸懒腰,睁开眼睛,只觉心神皆畅。多久没有放下心事好好睡上一觉了?
坐起身来,只见一个蓝色的身影背对着她,正蹲在地上对着炉子煽火。炉子上坐着一只半旧的锅,锅沿冒出一缕缕白色的蒸汽。明亮的光线自门窗中射进来,将不大的小屋照得满室光明。
李明翰听得一阵簌簌声响,见是齐笙起来,便伸长胳膊将桌子中央一只蓝色的大海碗推近她跟前:“先喝杯水。”
齐笙摇摇头:“我要解手。”
李明翰先是没听明白,又问了句:“要干什么?”待明白过来她的意思,顿时闹了个大红脸。腾地站起来,手都不知往哪放,手足无措地将蒲扇从左手递到右手,又从右手递到左手,最后想要放到桌子上,却险些丢进旁边的水盆里,“我,我带你去。”
他住在江府的前院,因身份有些特殊,得以独自分到一间小屋。他在周圈围了道围墙,砌出一个单独的小院子来。幸亏如此,否则他真不知道被人看见他堵在女孩子解手的茅房外会怎样。
茅厕是他自己砌的,只用了单层青砖和着泥土,连棚顶都没有盖,里面传出的簌簌衣带摩擦声及小便嘘嘘声全部清晰收入耳中。他觉得尴尬,两人多年未见,虽然从前亲密无间,但那毕竟是小时候的事,他心思高傲,她不谙世事,都不曾将彼此当成不一样的人。
而如今他已近成年,她亦长成亭亭少女,隔着一堵薄薄的青墙,说不出的别扭。
不多时,齐笙好整以暇地走出来,似一点都未察觉到他的尴尬,落落大方地朝屋子里走去。他只好收起自己的异状,跟在她后面进了屋,按着她喝下整整一大碗白水,又递过准备好的洗漱用具。因她双手生满冻疮,不便沾水,亲自拧了手巾给她擦脸。
洗漱过后,耐心地给她拆下纱布,清理完残余的药膏,又拿出蓝色的小圆盒抠出一块青色透明的药膏为她敷上。齐笙啧啧感叹:“没想到这五两银子一盒的生肌膏居然是你做的,亏我用了好几年。”
李明翰抿抿嘴,想说这盒药膏是特意为一个人而配制,话到嘴边又咽下。
将这一切都收拾好,炉子上的锅里也开始飘出浓浓的粥香。李明翰从纱橱里拿出一小碟黄橙橙的胡萝卜条,摆好碗筷,两人开始吃早饭。
然而麻烦事又来了。齐笙的双手被他包得像粽子一样,鼓鼓囊囊的只露出一只大拇指,勉强捧得住碗,想拿筷子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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