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2章 认识七天就表白,你这车速可以啊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我要投诉你。”说着,向宇珩将一盒拆封的安全套和半瓶润滑剂扔在了收银台上。

    安若生将手中的速效救心丸紧紧地握在手心里,静静地等待着向宇珩的“投诉”。

    “奸商,我女人说这两个不好用。”向宇珩一本正经地说着。

    “这类商品开封后是不退不换的。”安若生咬了咬下嘴唇。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八条,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性能等有关情况。我昨天问你‘哪款好用’,你说‘这种和这种买的人比较多’。你不仅没有从正面解答消费者提出的疑问,而且还在消费者选择商品的时候对消费者进行了误导,使得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条件下购买了性能不佳的商品,致使消费者的人身受到了损害。”向宇珩一脸严肃地说。

    “消费者先生,请直接提出您的诉求。”安若生皱了皱眉。

    “其实,我也不确定这两样商品是不是真如我女人所说的‘不舒服’,要不然,你试一下?”向宇珩依旧一脸认真。

    安若生又咬了一下下嘴唇,看着眼前这位衣冠楚楚,板着他那张帅脸一本正经调戏便利店店员的男子,她轻轻地叹了口气,微笑着说:“如果本店所售商品给您带来了困扰的话,我向您道歉。虽然,店里规定此类商品使用后不退不换,但是,考虑到您的购物体验,我可以帮您退货。”

    “不是说不能退换吗?你这也太随便了。你们所谓的规章制度是根据你们的心情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来决定的吗?”向宇珩不满道。

    “您在我店不愉快的购物体验是由于我在工作上的失误造成的,货款应该我来出。”安若生说。

    “那不行,好像是我在讹你一样。”向宇珩摆了摆手。

    “那,您觉得如何处理这件事比较公平合理?”安若生不知道自己还能忍眼前这个有文化的流氓多久。

    “你试一下这两样商品,写一份体验报告给我。”向宇珩说。

    “嗯?”安若生觉得自己肯定是听错了,一脸疑惑地看着向宇珩。

    “你认识字的吧?”向宇珩问。

    “我认识字。”安若生握着速效救心丸的手攥得紧紧的。

    “你没有男朋友?”向宇珩问。

    “我有男友。”安若生握着速效救心丸的手攥得紧紧的。

    “好好写!明晚交给我。字数不限,纸质版、电子版都可以。”说完,嘴角微翘的向宇珩摔门走了。

    认识那个男人的第七天

    “她呢?”向宇珩怒视着收银台里的中年女子。

    “你是问她吗?”中年女子指着一位正在码货的年轻女子问道。

    向宇珩转身瞥了一眼中年女子指着的人,不耐烦地说:“我是问长得好看的那个。”

    “若生啊!她今天休息。”中年女子笑道。

    “休息也不告诉我。把她电话给我!”向宇珩拿出了手机。

    “我不知道。”中年女子说。

    “在我打电话叫铲车过来把这家店推平之前,你能找到她的手机号码吗?”向宇珩语气平和地问中年女子。

    年轻女子停下了手里的活儿,走到了收银台边,低声细语地对向宇珩说:“大姐她刚来,同事的联系方式还不全。我有若生的电话,不过,在把她的手机号码给你之前我得先问问她的意见。”

    “难得有个懂事儿的。”向宇珩赞许地看着年轻女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