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表现得很热络。
从里面出来,凌悦小声问:“你跟凌飞不是分手了吗?”
凌霜忙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回去再说。”
回到凌悦的家,见袁语堂他们已经回来了。
凌悦老公抓了只野鸡,两人已经割喉放血了,正在烧水,准备拔毛。
袁语堂满手是血地站在那儿,不知道在发什么愣。
“怎么了,吓着了?”凌霜觉得有点好笑,杀只鸡都把他吓成这样。
仔细看,袁语堂的手还在发抖。
他低声说:“那只鸡劲儿太大了,我刚才抓着它的翅膀,它差点飞出去。”
他没干过这活儿,凌霜能理解。
凌霜安抚地拍拍他的背:“先把手上的血洗了吧。”
袁语堂洗完手,从口袋里拿出两个绿皮的果子,问凌霜:“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凌霜看看他眼里的得意神色,他分明不是在问,而是在炫耀。
“我就是在这山里长大的,你猜我知道不知道。”
这人平时挺成熟的,怎么这会儿突然幼稚起来了。
袁语堂倒也不尴尬,笑着说:“我以前真的不知道,原来核桃在树上的时候是长这样的。”
凌霜忽然想到什么,跟他说:“老板,你要不要考虑一下,给他们投资搞个农产品品牌,保证无污染无公害,纯绿色产品。”
“不然你以为我上山干什么,当然是去考察了。”袁语堂手指戳了一下凌霜的额头,向旁边走开,“你也太后知后觉了吧。”
这个举动,有些亲昵。
他可能是无心,但凌霜不能不多想。
尤其是今早醒来发现她睡在床上,他总不可能是把她隔空扔过去的吧。
大半夜的,孤男寡女,身体接触,这些词串在一起,简直就是一部狗血大剧。
她还骗了宋承郗。
他要是知道了,哪还用得着霍明安用吻照刺激,恐怕直接就杀回来了。
说来说去,都怪凌悦瞎安排,她得去告诉她,今晚必须给袁语堂单独弄个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