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没人出的比这位姑娘还高了?”常记拍了一□边的桌子,四周一下子安静了起来,人人都盯着常记看。
常记环顾四周,果然再没见什么人出高价,当即拍案定论,宣告最后的获胜者。
只见那位姑娘很是爽快的拿出三万两银子递给常记,然后接过常记递过来的书,开始翻看着,原来这就是莎公子的字吗?好工整呢,忽而觉得有个人影朝自己走过来,又马上将书合起来,用丝帕好好的包好,准备撤离现场,这场景让围观的群众无不摇头,只觉这女子太过小气了,让大家一览又有何妨呢?
“大家都散了吧,散了吧,有兴趣的看客们可以留下喝几杯水酒哦”常记发挥着生意人的本能招呼着那些看热闹的或者没有拍到书的人。
大家见没热闹看了,基本该散的散了,留下的也大多是住在客栈里的人。
“时候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
“这么早?”
“早吗?也不看看这会儿什么时候了。”
“额。。。”看了下时间,是不早了,没想到拍卖会竟然用了这么就的时间。
可是现在小可不然不想放锦瑟走了,即使知道留下锦瑟的后果是自己的不好过,但是小可就是放贱的不想让她走,可是却找不到让锦锦留下来的理由。
忽而想起了一样早就想要送给锦锦的东西,之前是因为没有准备好,现在趁着有空的时间终于做好了,还记得自己刚脱险之后明白对锦瑟的感情,第二天就表白,然后就在一起了,那时侯本来是准备好定情物在准备去表白的,但是时事总难预料,现下这东西终于准备好了,这不是一个好时机吗?
这么想着,从里衣里面掏出一个包装精致的盒子,在锦瑟疑惑的眼神中递给锦瑟,说:“这是原本准备用来向你表白是送你的礼物,现下送也不晚,就当是我们定情之物,你会收下吗?”
作者有话要说:唔~~~你们都不准在群里调戏我--!
人家会羞涩的。。。咳咳。。那其实是怕。。。(嫩们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