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啊,小说看得多,身旁有人的影响,并不代表自己真的会有那种思想吧,用现代的词来说,自己应该叫做腐女吧?这名称还真够恶俗的,不知道是怎么出来的。
“可儿啊,常叔和你说的事,听不听得到,这孩子好歹也应一身啊,不要这么呆愣着啊。”见小可许久没反应,常记耐着性子喊了一声,待得到小可的回复,自己又回去工作了,年轻人,年轻气盛总是有的,但却不能因为红颜而让自己往火坑里跳。
见常记走远,小可又发起呆来,不知道想些什么,等到了自己说书的时间,抛开那些,非常有效率的讲完书,然后还是一样迅速的小厮在那些人眼中,不过大家都习以为常了,倒是不再起哄,有的人坐在那边边喝茶边讨论着小可刚刚讲的故事,也有些很想知道后面内容的,就开始猜测后续事情的发展。
不过最近这家客栈的生意是越来愈好了,除了店里特有的食物外,大抵也是有小可的功劳在吧。
日复一日,很快,一个月的时间就随着小可每天白天说书,晚上再去给宋锦瑟说书中渡过。
这一个月来,让小可进一步的了解了宋锦瑟的性格。虽然宋锦瑟看起来很冷,若是锦瑟偶尔冷冷一瞥,都能让人浑身颤抖。
但是小可就是能感觉到她很细心,每次自己讲着讲着睡着的时候,第二天醒来身上总会盖着毛毯,有时候也很腹黑,会说出一些话,你自己手足无措,很多时间都是在捉弄自己,让自己很是无奈。
小可觉得自己看不透锦锦,虽然没有表现的很明显,但小可就是能感觉出她很神秘,有时候讲着讲着的时候,总是会感觉有人在盯着自己,小可觉得自己是敏感了,但一次是敏感,两次,三次呢?而那股注视还带着防备感。
小可不是白痴,即使第一天,第二天没有察觉,不代表以后没有所觉吧,更何况是整整一个月的时间,诶。。小说看多了,书上的内容果然不错,花魁个个都不是好惹的主儿,而且后面的背景也不是软的,个个都很硬,不过不管锦瑟的身份如何,自己也只不过是一个过客吧,只是每天来给她讲故事的人,可为什么想到这一点的时候,就有种不舒服的感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