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慕谦旭的家到舞蹈教室大约要走1387步,我天天这么数着,心无旁骛。心里是多么渴望将这条路无止境的延长,因为我一点都不想再提到这个我曾经热衷的舞蹈。可是,比起呆在那个所谓的家里,我只能选择它,现在才发现,天大地大,我竟无处可去。
我常常在想,如果当年在毕业典礼上,我没有上台跳那一支舞,那么今天的结局是不是就不一样了。
……
“接下来,让我们欢迎艺术系四年(3)班的同学给我们带来热情澎湃的弗拉门戈。”全场一阵欢呼。
此时的我把头发向后梳成光滑的发髻,穿着艳丽的服装,紧身胸衣和多层饰边的裙子,没有理会场上的呼喊声,因为我的目光自始至终都只是看着坐在观众席中央的辰逸,他微微的笑着,眼中含着莫大的赞许,仿佛我就是他的全世界。
伴唱的是我的好朋友陈洁,而她的男朋友则负责弹吉他。我开始舞动起来,起先舞步缓慢,但是随着吉他手弹奏速度的变化,我也渐渐加快,用脚踏击,或捻懂手指发出响声,或手持响鼓敲击而舞,最后在嘎然而止中亮出优美的造型,完美落幕。
我全部的焦点都集中在辰逸一人身上,所以忽略了来自台下的另一道炙热的目光。那个时候的我,梦想当一名舞蹈家,而辰逸的梦想是当摄影师,到世界各地去。我们那个时候十指紧扣的约定,我这辈子只做他相机底下的女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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