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起了战鼓。这支人马的杀手锏,广东骑队,朝着残存的西班牙部队发起突击。
这支骑队如果在边军眼中看来,是非常不合格的。他们的队伍来源复杂,包括了新军骑兵队和香山的马弓手。在坐骑里甚至还搀杂了部分骡子,兵力上也有限,加起来不超过一百人。身上的装具并不齐全,缺少足够的铁甲,马匹也算不上十分优秀。只能算是勉强合格。能称的上真正意义具装骑兵的,不超过十个人。
如果这样的骑队到了北边战场,最多只能当预备队用,根本不能算是战兵。可是在缺少牲畜的广东。这样的骑兵,已经可以看做传家之宝,骨干部队。
这里水网纵横。很少有人想到组建骑队,出来的部队基本全是步卒。这样一支骑队。用在合适的时候,那就能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
眼下西班牙人的阵型已经混乱。这支骑兵的冲锋正是时候。马和骡子混杂的骑队,虽然不如边军铁骑战斗力强,但践踏这么一支步队,已经足够了。尤其是骑队的兵力,比起这支步队还要多,以完整的阵型捅入混乱的阵型,战斗完全就是一边倒。
骑兵从西班牙人后军捅入,直接穿刺而过,从这支部队身上碾了过去,杀了个对穿。那位带队的骑兵军官倒是个好手,潇洒的一圈马头,举起单刀高喊道:“儿郎们,咱们再杀一回!冲啊。”
第一次的冲锋加践踏,已经把西班牙人的阵型破坏个干净。第二次的冲锋,就只能算做是单方面的虐菜。
一个个西班牙士兵被砍翻在地,或是被牲口撞倒,接着就被其他牲口从身上踩过去。这时候一身优秀的铠甲,并不一定能挽救自己的生命。奔跑迅速的双腿,或是足够灵活的膝盖,才是保命的根本。
瑞恩斯坦不愧是久经战阵的,见到骑兵两次冲锋,已经把这支队伍打乱了,这个便宜不能不拣。他举起双手大剑高叫道:“儿郎们,跟我冲啊。看前面,多少会走的赏金,谁抢到就是谁的。除了那个女人要活的,其他随便砍啊。”一马当先撞进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