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大家通过这一议案,进入下一议案后。就发现事情似乎有点不对劲。按照当初商会成立章程规定,商会任何决议,必须十八位代表全部同意之后,才能通过生效。只要有一个人反对。这决议就不能通过。说这样是为了照顾每一个商人的利益,是真正的皿煮自有。
但问题在于,十八位代表能全部同意通过的事,就只有一条定立年俸而已。其他任何议案,大家都不能顺利通过。
有人认为这条议案损害了浙江商帮的利益,有人认为另一条议案实际是提升了徽人的地位,下一条议案又损害了香山本地人的权益。洪四妹则抽着烟袋一语不发,每到表决时,她就投反对票。
一口气连投了四张反对票之后。一位徽人代表实在忍不住道:“洪代表,你什么意思?为什么每次投票你都投反对票。对这个议案有什么意见你可以提,大家再进行修改么。”
“意见?我没意见。我只是不喜欢投同意票而已。顺带说一句,我孩子快要吃奶了,我得回去喂奶,这个会先开到这吧。那个后面的提议,我全都反对。”
有她这种人物在,还有什么决议能通过?偏生当初设立代表时。实行的是能上不能下,没有个象样的罢免代表章程。当某位代表忍不住提出。要制订一个罢免不合格代表章程时,梁瑞民却道:“我反对。理由?没有任何理由。我是代表,脑子又没坏掉,凭什么要同意制订一个可以罢免我的章程。”
这样一来大家发现,就算是想要罢免代表,这些代表也做不到。等到散会后,梁瑞民却拉了另外十六名代表到春风楼,等到几杯酒小肚,代表们与身边的女人开始打情骂俏时,梁瑞民道:
“列位,这好日子,咱们上哪找去?一年八百两的年俸,就算是你们想在春风楼办公,也未必不成。再说谁要想通过什么提案,还得给咱们好处,这样一算,这代表的位子未必就输给一个县衙的佐二官。你们害了失心疯么,还要把这代表罢免掉?你们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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