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当赘婿,确实是个世间少见的美貌女子。不仅皮肤白皙不似沿海普通女子那般粗糙,最难得的是那股柔柔弱弱的气质,让人一见,就大生怜惜之心,想要把她抱在怀里,百般呵护。
许是李炎卿威名太大,在院里二人见面时,梁宝珠如同见了鬼一般,急匆匆低头离去。可是这失礼的表现,却让人生不出愤怒,反倒是让人觉得理当如此,吓着了这样的妙人儿,才是天大的罪过。
可是美归美,李炎卿对她却未生出什么念头。他抱住张若兰道:“我有了你这么个大美人,哪还看的见其他美女?再说她一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你总惦记她干什么?难道我还能干出什么强抢民女,逼人为妾的勾当,这又不是话本故事。”
“哼,什么大家闺秀,不过是个小乡绅家的闺女,还不是嫡出,纳了她做妾,是抬举她。这事你别管,自有我来操持,你当初可答应过,内宅的事都听我的,难道你房里添人的事,我做不得主?”
“做得主,做得主。不过这不不是时候么,眼看大兵在外,咱们守城为先,其他事顾不得。再说梁瑞民不是什么好鸟,他孙女能好到哪去,非把她弄进门来,不是给咱找事么?”
“宝珠那姑娘人不错,心地好的很,真如一块无暇的美玉,若是把这样的好姑娘错过了,我都替你悔的慌。”
梁宝珠美丽、温柔、彬彬有礼、心地善良,除了这些因素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她好欺负。伤春悲秋,看到花残叶落,也要难过许久,活脱就是相公说过的那个什么林黛玉。
这么个老实头,让张若兰觉得不欺负她一下,都有点对不起自己。而且这样的女人,既能满足娶妾娶色这个条件,又不会真讨李炎卿欢喜,不必在意和自己争宠。
这乱兵一退,自己怕是就要回京了。离开的这段时间,用梁宝珠替自己看住丈夫,既显示自己的大妇风范,也不怕养虎成患,宠妾灭妻。这个小姑娘,我是要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