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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短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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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个把自己抚养成人的寡母亡故,他不回家守孝,就足以让其在官场上万劫不复。

    那蔡秦氏道:“我本是他的填房,至于他的原配,就是他未发迹时,受了奸人挑拨,想要陡然而富,学人到赌场去厮混。那些人原本是看中了他家的二十亩田,设局赚他。他赌输了钱,怕人闹到学房,坏了他的前程。可老娘又死活不肯将地契拿出去,替他了断赌债,他便在家里大闹,几乎要与他高堂决裂。最后是他的妻子见他闹的不成话,先卖了孩子,最后情愿自己跟了债主走,才了断了这笔债。大老爷您想,他当初差点害的自己家倾家荡产,却也是让别人善后,宁肯卖妻典子,也不会皱皱眉头,他在香山欠的公帑,又怎么会自尽?”

    蔡秦氏说的倒也是道理,这欠朝廷的公帑,不是欠民间的印子,犯不上如此极端。大不了两手一摊,劳资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难道为了区区阿堵物,为难一国朝进士?

    事实上,如果蔡大老爷不自杀,倒霉的最后是李炎卿。他如果死咬着让蔡建德还亏空,就成了他不通人情,逼迫前辈。再加上他是一举人,蔡建德是一进士,两下里出身的巨大差距,最后只能是广州官场方面施加压力,李炎卿把这事扛起来。

    从常理上看,为这点事自杀,那就属于是爱名声多过爱性命,怕闹翻了于自己清名有损,只得自尽。可是按蔡秦氏所说,蔡建德的节操十分成问题,连瞒报母丧的事都干的出来,这样的人会为了名誉自杀?

    不过明知道蔡建德是这样的货色,还把闺女给他做填房,这真是亲生的闺女?他忍不住问道:“按你所说,令尊是蔡前辈的开蒙师,熟知他的为人,又怎么会把你许他做了填房?再说,你这家世,又怎么配的上七品正堂,国朝进士?”

    “小妇人乃一不祥之人,先后许配两夫,未曾完婚,皆遭不测。只是婆母从小看我长大的,不忍见我被人指指点点,一力做主,才有了这门婚事。相公也是因为对婚事不满,才不肯回来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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