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恩浩荡实捧杀】
那么,淮南厉王事件确如民间传言那样,是一个兄弟相残的阴谋吗?如果传言成立,厉王之子刘安的叛乱就是为父复仇。如果不成立,难道另有隐情?
汉文帝前元十六年(前164),刘安被封淮南王。史书记载,刘安对其父之死耿耿于怀,时时伺机复仇(时时怨望厉王死,时欲畔逆,未有因也),所以,我们说淮南厉王事件是刘安后來叛乱的第一动因。
汉文帝前元六年(前174),刘安六岁,是年,他失去了父亲。
10年后,刘安16岁,加封为淮南王(前164),他时刻牢记汉廷杀父之仇。
又一个10年,吴楚七国之乱(汉景帝前三年,前154),淮南王刘安26岁,决定起兵叛乱。由于国相从中阻挠,未能举事。
由此可见,刘安从未忘记这场皇家恩怨,他最后的叛乱与其父之死关系密切。
既然刘安叛乱与其父之死互为因果,那么,这里又有一个问題:淮南厉王刘长之死与汉文帝有沒有关系?
答案是肯定的:有关系!淮南厉王在被汉文帝流放蜀郡的途中绝食自杀,汉文帝肯定有责任。但是,这种责任有两个层面:一是有意谋杀,一是无意伤害。
无意伤害?有证据吗?
有!
第一,坚决不杀。
淮南厉王因谋反罪被召回京城后,大臣们朝议,应将其依法治罪。但是,汉文帝称不忍对弟弟执行法律,要求大臣重议(制曰:肤不忍致法于王,其与列侯二千石议)。
大臣们二次朝议,维持原判。汉文帝还是不答应判淮南厉死刑,最后只废掉他的王位(制曰:肤不忍致法于王,其赦长死罪,废勿王)。
于是第三次朝议,大臣们要求将淮南厉王押解到蜀郡严道县(今四川荣经县),嫔妃随行,由县署为他们建房,供给生活用品。
汉文帝这才定案,并规定每天供应淮南厉王五斤肉,二斤酒;将淮南厉王用带篷的货车囚禁起來,一县一县依次押送。
看上去汉文帝对淮南厉王不薄啊!
第二,用心良苦。
汉文帝让淮南厉王到蜀郡监视居住,只是权宜之计,按汉文帝的原话,是“吾特苦之耳”,就是让他受点苦。言外之义我很快会赦免他,让他回來。由此可以推论,汉文帝惩治淮南厉王的出发点是好的,并非有意杀弟。
第三,严惩“渎职”。
淮南厉王绝食自杀的消息传到京城,汉文帝大放悲声(上哭甚悲),将沿途不给淮南厉王开封的官员,全部处死。
从史书中,我们找不到文帝“不准揭封”的诏令。但是,《史记》《汉书》对厉王之死前后的记载有微妙的不同。
《史记》记载的顺序是:
1.吾特苦之耳,令复之;
2.县传淮南王者,皆不敢发车封;
3.淮南王乃谓侍者曰:谁谓乃公勇者?吾安能勇?吾以骄,故不闻吾过至此。人生一世间,安能邑邑如此,乃不食死;
4.至雍,雍令发封以死闻。
按照《史记》上述记载顺序,厉王之死与不发封有关,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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