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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蒙泰克警察绝不会非法闯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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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洒够长,你连管子都懒得接。”

    “当你把血迹冲入下水道的时候,在用化学清洗剂洗刷地板、墙角、瓷砖与瓷砖之间的缝隙。”

    “你猜你忘了什么?”

    黑人突然低头看向了地漏!

    血迹不光会附着在地板上,还会在进入下水道的那一刻附着在地漏里的下水管道上!!

    这一记重击,直接砸的黑人龟壳全裂,彻底露出了本体。

    “你懒,懒的从未想过这是因为混黑帮带来的恶果,哪怕碰到了这种不可能敷衍的事情都习惯性只顾着地板、墙角而忘记了最关键的一环。”周末伸手捏开地漏盖,克里斯蒂娜突然神经紧绷的又一次掏出配枪指着这个黑人,她怕对方逃跑,更确信周末一定会得到些什么。

    啪。

    那一刻,周末吓了一跳!

    地漏管道周围全部都是血液的荧光反应,这说明有大量血迹从管道流过,而血液比水重,在流动的过程中会附着在管道上,如果血量较少,管道当中只会有一边出现一条血流痕迹,绝对不会挂在整根管道的四周。这帮家伙一定是用水冲刷完地面的血迹后就开始忙碌的刷地,当时他们只要将水管子对准地漏用化学洗涤剂冲那么几分钟,所有的线索都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当你决定铤而走险的那一刻就注定了会百密一疏,你违反的是大自然的痕迹法则,所以才有‘这个世界上没有不需要抵抗重力的飞翔’这句话的存在,兄弟,我为你挑战不可能的精神赶到钦佩。”

    黑人变得颓废了,他低着头不说话,这和周末刚才阐述时那一直盯着看的状态完全不符。

    “嘿,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

    黑人坐在地上双手抱着膝盖,连续两次开口都没发出声音来,最终,第三次开口时他说道:“我,不能说。”

    “为什么?”

    克里斯蒂娜终于知道自己在周末面前为什么地位越来越低了,眼前这个男人可以从一滴血推导出一个姿势、继而发现头发的油脂、最终利用这些和混混的人物性格推断出下水道内大量血迹,这是完整的、有证据支撑的案情推演,黑人不在反驳而是说‘不能说’则证明防线彻底崩溃。

    这个家伙,这个家伙……他要去犯案,谁来制止他?

    黑人用目光看着克里斯蒂娜,却用话语回答了周末:“你叫克里斯蒂娜,对吧?那你一定认识J,你知道吗,他死了。”

    “不可能!”克里斯蒂娜完全不信:“昨天我才把他从警察局放出去的。”

    周末接茬问,你的意思是说:“在这间厕所里死的人是J?”

    “不。”黑人很滴落,像警察局里每一个交待案情经过的人一样说道:“外边有人在传J给了警察太多消息被神父亲手干掉了,这是神父的场子,你指望我能告诉你们什么,他可是在这个小镇上混了一辈子的人,除了21岁时在洞里(监狱)里待了三年就再也没进去过。”

    “你们希望我和J是一样的下场吗?”

    “即便你们可以现在就给我定罪我也什么都不会说,那样我的家人或许还安全点。”

    克里斯蒂娜和周末对视了一眼,他们同时有了一种被侵犯的感觉,线人是警察的私有财产,对于警察来说,他们可以不给线人好脸,可以对他们吼,要是线人被干掉,那就等于有人一巴掌直接扇在了他们的脸上,那种火辣辣的感觉就算是没有疼痛也绝对不好受。

    克里斯蒂娜有些激动的说道:“想清楚了吗?!THAT’S-SHIT(那堆****,指证据)足够让我们证明这里死过人,只要根据失踪人口找到死亡者,就能起诉你谋杀,你是想被控一级谋杀还是二级谋杀?”

    “区别是二级谋杀刑期为六年可减刑,一级谋杀刑期至少二十年,在德州,也有可能是死刑。”周末找补着:“更何况你根本逃脱不了,根据现有证据我们就可以逮捕你。”

    想赶快解决这件事的克里斯蒂娜出个昏招:“周,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只是一个小混混,为什么在如此巨大的压力下还是一个字都没说?到底是什么可以让这个家伙隐瞒到这种程度,他,不会是杀死德瑞克亲生儿子的凶手吧?”

    黑人要不是被周末之前的一整套组合拳给打懵了,完全都不用理会克里斯蒂娜的疑问,这栋房屋内已经没有化学洗涤剂的味道了,就连新粉刷的墙壁都完全干了,从时间上算,这件事最少是一个月以前发生的,德瑞克的儿子是什么时候死的?昨天!

    “这次你是对的。”周末昧着良心同意了克里斯蒂娜的话,开始合伙栽赃。

    在审讯时诬陷疑犯不是要当成有效口供,审讯专家的目的是让你开口说话,辩驳也好、否定也好,当你把肚子里的废话说完、谎言都被戳破,剩下的,就是他们要的。这个时候只要开了口就别指望停下来,对方会不停的刺激你,在刺激你后安抚你,而后吓唬你,在安慰你,你只有把真正的答案说出来,他们才会善罢甘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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