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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赶往恶魔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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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赶,所以此刻美美的睡上一觉是最好的选择。

    待到火辣的太阳慢慢的向西边移动,白亮的日光渐渐地不显得那么刺眼耀目,渐渐地染上橘红色的色彩,林夕夕懒懒的从马车内钻出来,继续赶路。

    在火红的落日消失在地平线之前,绚丽夺目的红光渲染着变化万千的白云,天边如同喷洒着红色的颜料,林夕夕赶到了下一个小镇,平安镇。

    将马车交付给店小二,付了押金,林夕夕上街采购一些所剩不多的所需物品。

    街道上渐渐地灯火通明,家家户户门梁之上的灯笼都点上了,万家灯火仿佛是芦苇丛中飞翔的萤火虫,散发着幽幽的光芒,黑幕的降临反而为静谧的夜晚增添了一抹热闹。

    林夕夕双手抱着怀中的纸袋,纸袋里面装着红彤彤的苹果,后背处的双肩包里面装着一些新购的衣物,斜跨的包内装着一些食物,腰间还挂着水袋,装着干净的食用水。

    身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袋子,长短不一的绸带垂在腰间,林夕夕却依旧步履轻盈,脚下生风。

    纤瘦的身子如同跳跃在键盘上的音符,脚底点着轻快的步伐。

    “咳咳……”一阵压抑的咳嗽声传来,但是即便如此,也能让人听出那种咳嗽声仿佛要将心脾咳出来一般。

    “都病入膏肓了还喝酒,真是不要命了。”林夕夕停下脚步,转过身子看着眼前的男人忍不住出声说道。

    坐在地上的男人穿着一件黑色的直襟长袍,但是长袍已经有些褴褛,袍角处破碎成布条,可怜的挂在身上,头发凌乱,发髻上斜斜的插着一个竹簪,他的脸有些脏污,墨黑的痕迹交错在脸上,鼻子如刀削般直挺,唇形很优美,颜色很淡,是浅薄的粉色。

    他一条腿随意的屈起,手悠闲的搭在膝盖上,低垂着头,另一只手拎着酒壶,他的身旁放着一个黑色的剑,剑身古朴而厚重,如同尘封在灰尘之下的宝石。

    和他的人给人的感觉一样,他就这样坐在路边上,像是一个落魄的侠者,毫不起眼,仿佛脱离了尘世的烦嚣,在这个世界之外,淡看人来人往,隐藏在人们的视线之后,但是当人们的视线移到他身上时,却又移不开眼睛了,明明是一个看上去平凡到极点而且狼狈不堪的人,但是从他身上散发着那种气质让人们想更深的去窥探他。

    听到林夕夕的话,男人冷哼了一声后,拎起酒壶扬起下巴往口中猛灌了一口酒。

    怪人。林夕夕耸了耸肩膀后,转过身子离开,结果她怀中的苹果突然脱离了纸袋,啾的一下飞到了那个男人的手中。

    男人将伸出的手收回,大掌握着苹果放到唇边,清脆的咔嚓声响起。

    隔空取物?林夕夕挑了挑眉毛,想必这人一定武功高强,内力深厚,能够用内力将外物吸附到自己的手上,需要浑厚的吸引力。

    看到男人三下五除二的就将苹果解决掉了,那样子可以称得上是狼吞虎咽,林夕夕从纸袋中掏出俩个苹果递给他,有手有脚的不知道他是怎么混到这个地步的,难不成是受权势压迫,不与权贵同流合污而后落魄至此?

    林夕夕撇了撇嘴角后离开,结果她发现坐在地上的男人竟然站起来跟在她的身后,她走一步他也跟着走一步,亦步亦趋的跟着她。

    林夕夕从包里掏出银两给他,结果他只是抱着剑木着脸像根木头一样站在林夕夕的身前。

    林夕夕哀嚎,她不小心惹到一个跟屁虫了,而且是一个怎么甩都甩不掉的跟屁虫,一言不发的跟着她,林夕夕想将他无视成空气,可是身边凭空多了一个人总是心里觉得怪怪的。

    “这是新衣服,你洗澡之后就直接睡觉,不准跑到我房间里面去!”林夕夕将新买的衣服放到他手中,警告道。

    “追溪。”突然男人开口说了他自从跟着林夕夕后说的第一句话,声音有些冷冰冰的,但是像大提琴拉奏的声音,低沉而且性感。

    林夕夕点头表示她知道了,熟悉了冷情说话的模式,眼前男人简单的话语不难理解,他的名字叫追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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