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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做的还不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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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伤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女干、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他读书时,看到这一段内容,虽然有些绕口,但最关键点,他明白了。

    那就是,一定要做个好人。

    否则,干了违法的事情,受害人干死自己,都是死的好,人家不用负责。

    “现在这情况,虽然我砍了很多丧尸,但国家刑法站在我身后,时刻的告诉我,不要自责,不要难过,你做的对,你没错,你是自卫。”

    “所以,放开手脚的砍吧。”

    来到店里。

    城市小区201室的钥匙,就在这里。

    业主将钥匙放在这里,也是方便中介带人去看房子。

    “房子终于租好了,最重要的事情,终于解决了。”

    他脸上绽放着笑容。

    这一天很充实,做了很多事情。

    “哦,对了,中介费还没有给,刚刚我跟业主谈好了,房租一个月八百块,中介费我跟他一人一半,也就是四百。”

    飒飒!

    他在身上摸索着,随后拿出四百块,放在了桌子上。

    屋里安静的很,没有人,虽然可以走人,但是人家开门做生意,不能让人家吃亏。

    “好穷,只剩下一百块钱了。”

    最后一张毛爷爷,是他这段时间最后的希望。

    不过,他在超市里还有点余钱,还能支撑一会。

    这段时间,必须找点工作,好好赚钱。

    不能一天到晚宅在家里,成为废宅,要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老板身前也是体面人,离开时,对这老板点了点头。

    “下回见。”

    小区楼下。

    东西还在那里。

    “果然,路不拾遗,现在人们的素质越来越高了。”林凡笑的很开心,他很喜欢这样的氛围。

    对别人来说,他收拾的这些东西,或许不值钱,但却是他全部的家当。

    如果被人拿走,那真的连哭都没地方哭。

    不过,他也发现自身的情况,还有些瑕疵,很多地方需要改进。

    九年义务教育影响虽深,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有的地方,他做的还不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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