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67章 龙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甚至连最开始四处都能听到的野兽吼声,也慢慢消停下来。

    巫和母巴等几个部落首领一直都坐在一颗大树下交流,大多数野人都因为无聊开始躺在地上睡觉,还有些年轻人爬上大树或者石头上眺望远处狩猎的情况。

    “归嘎!”

    突然大树顶上传来兴奋的声音,所有等候的男女老少瞬间如同打了鸡血一般纷纷起身张望。

    果然等了不久,就看到有一群猎人扛着猎物沿着小河向山谷这边走来。

    又过了很久,这群人才终于走到面前。

    这是胡族的一群猎手,有十多人,抬着一头野鹿,身上几道巨大的伤口还在不停滴血,而其中几人身上也沾满了鲜血,虽然一个个累的大汗淋漓,但看起来却都还是非常兴奋。

    “噗通~”

    野鹿在欢呼声中被丢在草地上,有乌族的孩子欢呼着扑上去趴在伤口上开始吸血。

    胡族的族长很高兴,上前咕咕嘎嘎的不断夸奖自己的族人。

    这是一头成年野鹿,体型很大,鹿角丫丫叉叉,重量不下两百斤,绝对是一头巨大的猎物。

    其他几个部落的人脸色都有些不爽,特别是乌族一群男人,似乎很不服气,说话都带着一股嘲讽之意。

    徐晨听不太懂,也懒得参与这种无畏的争论,不过他对这副鹿角倒是很感兴趣。

    鹿角是很不错的一味中药,含有大量的氨基酸,具有强筋健骨,温补肾阳的功效,另外这种老角很尖锐也很结实,拿回去做装饰或者当挂钩也非常不错。

    徐晨因为不太清楚狩猎大赛的规矩,于是和几个族人交流了一下,得知这些猎物都算是各部落自己的收获,肉一般都会当晚餐与各部落分享,兽皮和骨角这些有用的可以交易也可以带回去。

    于是徐晨便委托母巴去和胡族族长交流,用一个陶罐和一个陶碗把这一副巨大的鹿角换到手,双方皆大欢喜。

    鹿角对于原始人来说虽然也算珍贵,但纪念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而且丫丫叉叉又大又沉,估计徐晨不说要,他们大概率还是会拿来交换物品带回去。

    徐晨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自然也很高兴。

    这尼玛就跟捡宝贝差不多。

    这副鹿角少说也有十多斤,不过微微可惜是这鹿角太老了,若是鹿茸更好。

    胡族回来不久,另外一个叫季的部落十多人也扛着猎物回来。

    这群人收获也不错,打到一头半大牛犊子,有上百斤的样子,另外还搞了两头野羊,比胡族的收获略多一些。

    按照狩猎比赛的规矩,以日中为限,也就是说太阳升到最高处的时候狩猎比赛就结束了,若是日中前还没有收获回来,那么就会判定比赛失败,失去获得大巫祝福的资格。

    因此随着太阳逐渐升高,快到正午的时候,剩下三个部落也陆续返回。

    乌族第三个回来,因为人多势众,收获也最多,一头成年的野牛,两头小鹿,一头徐晨根本就不认识的玩意儿,连头带尾近两米长,看起来头像狗身体像蜥蜴,但尖耳长尾獠牙,浑身绿色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