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百五十二章 我很喜欢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歌的时候,总感觉怪怪的,王思懿的声音偏空灵,很难把杨千嬅的那种坚决给拿捏住。

    “我也不是大无畏,我也不是不怕死,但是在浪漫热吻之前,如何险要悬崖绝岭.......”

    “不行不行,你这样唱的太甜了,这首歌不是这么唱的,要唱的坚决一点........”

    李长乐写这首歌的时候只觉得很适合拿来形容王思懿,但是没有完全考虑到曲风搭配的问题,所以就有些尬住了。

    王思懿也有些气馁,看了看曲谱的歌词,觉得有些烦恼。正如她之前所说的,自己天赋虽然高,但是音域不够宽广。

    这就决定了不是所有歌都适合自己唱,就风格的多样性来说,就连苏燕萦,都比她兼容性更好。

    但是王思懿有些不甘心,这首歌,不管如何,她是一定要唱的,因为这就是自己的一个真实的心理历程啊。

    遇见这首歌是相遇,是对未来的期待,是未来式,是充满希望的。

    而勇这首歌则是相遇之后的穷追勐打,是进行时,可以结局是悲剧,但是过程一定是要坚决的。

    李长乐也看到了王思懿的不甘,不过现在显然不是很适合再继续把歌给练下去了所以劝道:“先休息吧,挺晚的了,一时半会这首歌可能还唱不好,时间还有很多,不急这一会。”

    王思懿点点头,也知道过犹不及的道理,所以应承了下来。

    这几天李长乐一直在陪着王思懿练习勇这首歌,或许是王思懿真的不太适合这首歌,觉得不管练习了多少次,始终是唱不出自己满意的效果。

    最后李长乐和王思懿干脆就把整首歌的歌词给一句句的拆分出来,慢慢让王思懿去代入当初和李长乐还没在一起之前的心理历程,总归是有了一点进展。

    陈宝珠也看到了王思懿这几天一直在勤奋的练歌,显然是欣慰的,这妮子总算把自己的话给听进去的,本来一好好的天后,变成一条咸鱼是怎么回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