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鸭川东岸,祇园——
夜纱虽未降下,但放眼望去,入目处已是一片灯红酒绿。
“咿呀~~嘿呀~~”
轻快悠扬的《祇园小调》,飘飘悠悠地萦绕在耳畔。
茶肆里传出喧嚷的打闹声、接连不断的欢笑声。
仕屋内外,充满了诱人的饭香、沁人的酒香。
自置屋走出的无数艺舞伎,踩着小碎步,扭着在和服的包裹下显得尤为圆润的水蜜桃,化为街道上的靓丽风光。
一个个老少爷们像木头一样呆站在路边,痴痴地望着她们,望着这些花枝招展、风姿妖娆的娇媚美人。
青登也好,佐那子也罢,都被这副江户绝无的稀奇光景所深深吸引。
他们的视线不住地四下扫动,好奇地观望、打量视界内的一切人、事、物。
古牧吾郎侧过身子,伸开臂膀,摆出“请”的手势。
“欢迎来到京都最大的花街:祇园!”
慢慢地回过神来的青登,暗暗咋舌:
“这就是大名鼎鼎的祇园吗……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啊。”
严格意义上来讲,中国和日本的花街,并不是同一回事儿。
中国的花街专指寻花问柳的红灯区。
至于日本的花街则专指艺妓区。
日本的游廓才是符合中国定义的花街的场地。
依照日本的传统说法,游廓是游廓,花街是花街,二者并不相同。
游廓就是所谓的妓院,典型代表就是江户的吉原、京都的岛原、大坂的新町。在里头提供特殊服务的女性工作人员被统称为游女。
花街是正经的社交场所,由茶肆、仕出屋、置屋三大行业组成,
茶肆提供场所。
仕出屋是外送菜肴的饭馆,准备酒肴。
置屋作为艺舞伎事务所,派遣艺舞伎。
3个行业分工明确,联系紧密。
艺舞伎是从事表演艺术的女性工作者,主要工作是在宴席上演奏乐器、演唱歌曲、表演舞蹈等为客人助兴,陪侍客人饮酒。
见习阶段的艺妓称为“舞伎”,艺妓、舞伎统称为“艺舞伎”。
茶肆和置屋的女老板都被称作“妈妈桑”。
艺舞伎在置屋妈妈桑的管教下学习技艺,又在茶肆妈妈桑的安排下表演歌舞。
游廓的游女和花街的艺舞伎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职业。
二者的区别……一言以蔽之,前者是卖身的,后者是卖艺的。
艺舞伎滥觞于歌舞伎。
在江户时代初期,歌舞伎不只会登台表演,还会兼职卖身。
直至后来的不断发展,歌舞伎身上的“情色”属性才被逐渐分离,艺舞伎正是在分离的过程中独立出来的崭新职业。
最开始时的歌舞伎演员有男有女,民间除了有妓女提供的游女歌舞伎之外,还有男孩表演的若众歌舞伎,此类演员年轻貌美,既卖艺也提供男色服务。
这些妓女与少年,经常成为武士们争风吃醋的导火线,甚至是动刀动枪。
所以在1629年,江户幕府以败坏风俗为由,下令禁止女歌舞伎,接着又于1648年,取缔若众歌舞伎。
从此往后,为了躲避法规,歌舞伎改以成年男性来演出。
于是乎,“歌舞伎演员只能由成年男性来担任”的这项规矩,就这么延续了下来,直至今日。
在女歌舞伎被取缔后,原本靠这一行吃饭的女艺人,不得不另谋出路,成为流浪艺人。
其中卖艺不卖身、只提供歌舞表演的人,最后成为了艺舞伎的先驱。
在江户时代以前,由于许多游女和艺妓都是非法经营,因此也不用缴税。
德川开幕、天下太平后,幕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便开始列册管理艺舞伎和游女,向她们征税。
到了18世纪中叶,艺舞伎正式成为一种合法职业,可以公开经营。在缴税时,得在职业栏上写上艺舞伎,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数额缴税。
正是从这个时候起,游女与艺舞伎正式区分开来,艺舞伎只卖艺不卖身的江湖行规,也在这时被广泛的接受。
起初,艺舞伎被归类为下层艺人,地位比游女还低。
理论上来讲,艺舞伎是不能卖身的——当然,这仅仅只是理论上如此罢了。
艺舞伎和客人发生感情了,在工作之余一不小心做出了些许较为亲密的互动,你也管不着,对吧?
虽然艺舞伎被禁止卖淫,但其中的不少人会偷偷接活,赚些外快。
因此,艺舞伎大抵呈现出“神犬二象性”。
当你是个丑逼或穷鬼时,坐在你面前的艺舞伎便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绝不容你轻薄的女神。
当你是个帅哥或财主时,坐在你面前的艺舞伎就会变为敢爱敢恨、为了爱情可以不顾一切的女犬,任君骑乘。
当然,艺舞伎卖身终究是不被允许的。
如果官方收到检举就会接手调查,情况严重的话艺舞伎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早期的艺舞伎因为地位低下,所以被禁止佩戴繁复的发式,或是穿着华丽的和服。
但是,当时间流逝、经济发展、以商人为代表的市民阶级兴起后,艺舞伎与游女的地位对比开始发生变化。
市民阶级虽有闲钱但社会地位低,无法与花魁等高级游女打交道。
因此,颜值高又便宜的艺伎,无缝填补了市民阶级的娱乐需求。
除了“物美价廉”之外,有别于讲着拗口的“廓词”,演奏着过时曲调的游女,常与市民阶级打交道的艺舞伎很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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