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声飘荡的路口。
不时有匆匆跑到屋檐下避雨的行人。
南方城自古多雨,淅沥绵绸在心头。这些匆匆躲雨的行人,在掸去衣服上水珠时,耳朵不禁被飘荡而来的歌声所捕获。
只因为歌词,很接这座城市,林意这歌声里正在唱道: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
路过听到的人,听到这段歌声的下意识反应就是:诶?这歌词里怎么还会有成都的?
心思,顿时被这股好奇所吸引。
侧耳仔细听, 渐渐被旋律所捕获。循着源头,脚步轻轻走到巷口的小酒馆。
透过窗户,看到驻唱台上,正有一位驻唱的小哥坐在高脚凳上,戴着一顶墨镜,都不用看着琴弦就在吉他上流利的弹奏着。
而他,正是这些歌声的源头!
瞅着里面人不是很多,一些行人就悄然走进了这方酒馆之内。
找到了到处可见的空位往下一坐,听着驻唱台上的小哥,唱着他们从没有听过的歌谣。大概是生活在这座城的缘故,歌词是让他们觉得很有亲切感。
窗户外,是同样的阴雨连绵天,路面上驶过的车辆飞溅起水花,荡漾了一路的积水。
歌声入耳,静静的听,很有种莫名触动感。或许,雨天加民谣,两者的结合就自然带来了一股叫做“思愁”的东西。
台上,林意唱起了最后的一段: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
歌声终了。
台下, 人群声起:
“这什么歌呀?”
“歌名叫什么?”
“刚来的,只听了一段, 再来一遍吧, 帅哥!”
“再来一遍......”
林意手搭在琴板之上,往上扶了下墨镜,说道:“这首歌名就叫成都,写的就是这座城市,兴致所至,相逢即是缘,欢迎新朋友,那咱们就再来一遍。”
哗哗哗!
鼓掌声起。
旋律声中,新一轮歌唱声音开始......
初次听,可能旋律没有所谓高潮部分,但它是百听不厌的。
啵!
一只玻璃水杯放在了林衣晨面前。
姑娘抬起头一看,原来是刚才柜台后面的酒吧老板。
中年老板看着眼前面容姣好的姑娘,产生了那么点儿的眼熟感,说道:“你这位小哥,是什么来路?”
酒吧老板以为,台上这小哥,会不会是川音的学生,因为他感觉不到所谓流浪歌手那种气质。
林衣晨抿抿嘴:“他自己没说,我也不好去揭底, 给个建议,我要是你,这会儿会录制下来。”
酒吧老板不明所以,但还是听从了林衣晨的建议。在柜子里一阵倒拾后,拿出一个DV机出来,架设在走道里,录制着舞台上林意的演唱视频。
林衣晨也没闲着,她手里的相机也正在工作。
从第一次合作开始,姑娘就耳闻这位唐人一哥在音乐上的造诣十分令人称道。此刻,她是亲眼见证到了什么叫做“吉他在手音乐自来”,心理有种震撼。
当又一遍下来时,很多听众心头就回荡了这么一句: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尔后,在嘴角不停的重复着......
直到后来,变成了林意在弹,底下人在唱。
临别前。
酒吧老板也明白了这种人是不可能偏安一隅留在自己小酒馆之内的。
见林意起身,只是问道:“明天还来么?”
林意摘下墨镜,用面前的纸巾擦拭着:“谁知道呢,或许吧。”
说完,笑着对一旁的林衣晨示意了一下,两人离开了这里。
只这一个下意识的摘墨镜动作,酒吧老板反应了片刻,猛然抬头,他想起来这位小哥是谁了,可不就是这每晚电视上都会准时出现的明星么?
嚯!
震惊了半晌的老板,看向门外时,两人已经是走远。
街道旁。
林衣晨撑着雨伞,问道:“为什么走的这么急啊?”
林意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看看未接来电,再不回去,经纪人怕是要报警了。”
姑娘摸了摸鼻子,好像是这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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