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梳理了一下表达思路,事关核心利益,这时候并不是彼此谦让的时候,他清楚自己需要表明态度,于是就道:
“人吗就我一个,以演绎和音乐发展为例,两者不可能完全剥离开来。但唐人是以影视经纪为全部业务的优秀公司,音乐事务并不在经营范围之内,我想公司也不大可能为我专门开辟一个音乐事业部,真要这样做,我也压力山大。谱曲一定是偶尔得之的礼物,背负太多之后反而不妙。”
蔡老板闻言莞尔一笑,‘压力山大’这个词倒是新颖。
不过,她脑海里此前还真闪过是否组建音乐部门的想法,但正如林意所言的,唐人自创立以来就志在要成为业内一流的影视剧制作公司,在没遇到林意这样一个怪咖之前,作为创始人的她就从未闪过要做音乐这个念头。那么,唐人要因为一个人而去改变创立目标么,思虑过后,她的答案偏向于否定,关键她也不是干这一行出身啊。
“所以蔡姐,我是这样想的。是否是由我本人成立一个音乐工作室出来,工作室只对接负责我的音乐事宜,这样公司内就可以不必特意为我开辟出一个陌生的事务领域。”
工作室?
乍然听闻这个词,蔡老板有些不解。尽管她曾在影视行业高度发达的港岛做过制片人,但工作室模式是在一五年之后才逐渐出现。
林意举了个例子解释道:“比如我写了一首歌。呃......这个例子还不够形象。例如,我攒下一些歌准备出一张专辑,那么专辑由工作室做出来后,公司方面可以帮助联系音乐圈的资源、在宣发环节提供助力。”
“工作室和公司以联合体的形式对诸如嗨蝶这样的业内专辑发行公司合作,借用了公司资源,收益就由公司和工作室商谈分成。而这些歌曲,公司旗下艺人在经纪周期内进行各种商演时,可以无偿使用等等......”
这么一举例解释,蔡老板感觉这所谓的工作室倒像是林意个人在公司之间架设了一个桥梁。这个充当了桥梁的工作室,是承担了唐人需要为林意经营负责的音乐部分职能。
听上去倒是可行,这样唐人公司内部既不用成立业务完全陌生的音乐事务部,也可以享受由此带来的艺人商业价值提升所给公司带来的收益,而需要付出的是一些资源上的牵线搭桥。
面谈在继续。
彼此的交流里,尽管有空调暖气,但随着林意和蔡老板两人关于经纪合同的意见交流,餐桌上的饭菜也变得凉透。
饭,两人肯定是没打算继续吃了。
就在两人一旁的蔡总助,是手脚轻轻的将碗筷收拾到一旁。
看着与自家老板侃侃而谈的林意,蔡总助的心里,是浮现出一个深深的问号:这是一个刚上大一的学生么?
印象里,像这样的年轻人签约,不应该直接是合同一放让其笔一挥,就完事儿了么?
还商谈?
商谈个屁!
能看得懂密密麻麻的合同条约么?
但眼前这一幕,却是让蔡总助对于年轻人签约的固定印象在颠覆。
............
由于下午蔡老板还有一场业内接洽会。
所以,餐厅小灶内的这场双方面谈,是以蔡总助的上前提醒而告终。
结束完这次面谈的林意,是住到了蔡总助安排的酒店之内。
比起第一次来,这次的住宿级别明显高了一筹,是正儿八经四星级酒店的单人大床房间。
床很大,一个人躺不满。双手托着头躺平的林意,两天里的通勤加之刚才与蔡老板的面谈,都是耗精力的事儿,于是很快倦意上涌。
就在林意梦中游的时候。
晚上,结束完接洽会的蔡老板坐在回程车上,食指是支撑着下巴,看着路边倒退的城市深夜景色忽然感慨道:“工作室?一个颇新颖的创新模式啊。”
“嗯?”坐在一旁的助理放下手里的行程安排表,“蔡总你是在说林意提出的工作室?”
“你没感觉出来么?这种所谓工作室,剥开了不就是个人独资企业?一方面可以去按照企业所得缴税,比起个人所得最高能少缴10%;另一方面,这种工作室赋予了艺人更大独立性。在音乐相关事务上,他完全可以凭此去独立承接活动和广告。”
在结束完午后的这场面谈后,蔡老板是在心里踅摸了一下林意提出的这所谓的“工作室”,又问了一些法律公司界的朋友,感觉隐约是抓住了其中一些套路。
“这样不是不符合艺人操守规定么?”助理不解,经纪周期内艺人不能私下接活可是铁则。
“那我们在唐人去特意成立一个音乐事务部?”蔡老板眉眼一横:“这就是阳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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