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155,要不要跟我回家?成功拐走小姑娘【二更】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跑去哪了?这两年我和妈在家里天天被人催债,妈都得抑郁症了,医院跑了好几次,可你呢,在国外跟野男人逍遥快活,现在还带了一个野种回来!我告诉你,你姓林,我爸那些债你也是有责任的!自己榜上大款,就想抛下我跟妈不管是不是?白眼狼……”

    “我如果真的不管,当初我早就跟着潘辉一走了之了!”林桃看着他,眼角渐渐发红,“再说爸那些债还不是因为你,你怎么好意思反过来怪我?”

    “得了吧,潘哥什么都告诉我了,他亲眼目睹你跟别的男人一起开房,他跟别人结婚还不是因为被你刺激,我倒想问问你,当初跟你去开房的狗男人呢,他现在人在哪?还有现在这个狗男人又是谁?那个野种的爸爸又是谁……啊!”

    突然有股力道攒住了他的手腕。

    林建星只觉得一阵钻心疼痛袭来,瞬间脸都白了。

    程润之用力一甩。

    林建星整个人踉跄着朝旁边倾倒,扶着柱子才稳住身子,他看着眼前的男人,疼得龇牙咧嘴,“你他妈谁啊?”

    程润之往前一步。

    林桃忙上前拉住他,“你别乱来!”

    她真的已经怕了。

    程润之这动手不动嘴的性格,不拦着他,非要又闹出血案不可……

    程润之冷着一张脸,眼神如冷风过境,声音更是低冷沉冽,他一字一句说道,“你刚才说的狗男人是我,你说的野种的爸爸,也是我。”

    !!!

    林建星呆了。

    现场所有人更是震惊无比,有几个认识程润之的同事更是立刻开始议论:

    “原来程先生是林领班的前夫啊?”

    “怪不得这阵子一直来找她!”

    “这是要复婚的节奏!”

    “可刚才这人说的开房是什么意思啊?”

    “……”

    程润之面无表情,“你先去上班,你弟弟交给我。”

    “你要做什么?”林桃有些担心。

    程润之直接上前,一把抓住林建星的领口,将他整个人都提了起来,“帮你管教弟弟。”

    林建星刚被甩那一下,就知道这是一个练家子。

    手劲极大,而且脸上并无戾气,却轻而易举就将他攥住无法动弹。

    跟赵哥那群人不一样。

    那群人只知道使蛮力,不过就是虚张声势的小混混罢了。

    可这个男人眉眼间的深沉隐晦是他没接触过的,更别提他刚才还说了很难听的话……

    “姐,救我!快救我!我可是你的亲弟弟啊!你不能这样见死不救啊,姐,姐……”

    林建星鬼哭狼嚎,整个酒店大堂都贯穿着他的声音。

    直到程润之忍不住,抬手给他后脑勺一个爆栗子,“再喊一句,我就在这里直接动手。”

    林建星吓的忙闭上嘴,只能用眼睛求救。

    然而林桃只是冷冷看了一眼,便转身迅速离开了。

    !!!

    卧槽见死不救?

    **

    程润之一路拉着林建星来到里面的男洗手间,推开门,将人推了进去,然后转身将门关上。

    林建星一屁股跌倒在小便池前,听到那关门声,吓得声音都抖了,“你、你要干嘛?”

    程润之低着头,将袖子往上捋了捋,声音低沉无波,“你知道我是做什么的吗?”

    “我、我怎么知道?”林建星看着他,同时再看看周围。

    虽然在洗手间,但现在周围没有一个人,他应该不会打人把?

    如果打,他就叫!

    只要声音够大,一定能引来酒店的员工……

    “我以前是医生,现在做法医。”程润之抬眼,“专门跟死人打交道的那种。”

    死人?!

    林建星突然就哆嗦了下。

    虽然不太了解,但多少也从一些影视剧里看过法医的工作片段,也就是检查尸体死亡原因,还要解剖……

    呕——

    “上个月,六环外发生了一起命案,死者在男洗手间被人从后面勒死,脖子断了,眼睛里全是血,舌头从嘴巴里伸了出来……”

    “别说了!”林建星头皮发麻,“你到底要干嘛,你直说行不行?”

    “但因为作案者把指纹都擦干净,所以就算是最专业的法医,也查不出来到底是谁动的手。”程润之握着拳头,咔咔作响,然后一步一步的朝着走了过来。

    洗手间光线明亮,反而更衬托得他形容鬼魅,黑的眼,薄的唇,五官深刻又透着冷厉,仿佛夹带阴森森的寒气……

    林建星再也忍不住“啊啊啊啊啊”的往后爬,“你到底要我做什么你直接说不行吗!我不想听!我不想听!”

    程润之终于停下脚步,一字一句道,“潘辉是谁?”

    林建星:“???”

    卧槽就因为这个把他吓成这样……

    这人是变态吧?

    ------题外话------

    **

    哈哈第一次看《法医秦明》真的吓尿~

    所以很佩服做法医的,心脏得多强大~

    明天见,有免费票票记得投哇~

    7017k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