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鬼,而不是女鬼。
当一行人看到那个披头散发,鲜血淋漓的男鬼跟在他们身后的时候,都相当激动。各种各样要么哀怨要么激愤要么阴森的女鬼见多了,终于见到了一个男鬼,让大家知道,这世界上其实还是有和自己性别相同的鬼的,鬼怪神马的,上任的时候不搞性别歧视。
包拯根本没害怕那个死相凄惨的鬼,反而十分热情地邀请那个鬼跟他坐在一个桌上。好在这鬼的怨气很重,酒肆里的伙计掌柜们也都能看见他,包拯才没有被人认为是神经病。
那鬼受宠若惊地坐下,还没开口,伙计的就端上了酒菜,也在这鬼面前放了一只杯子,可这鬼毕竟是死人,美酒佳肴神马的他是享受不到了,万分遗憾地看了一眼那些酒菜,又转过视线,看向酒肆之中坐在另外一桌的一个中年汉子,眼神顿时变得十分仇恨。
好了,于是这种眼神让大家都知道了,那个中年汉子就是杀害这鬼的凶手。等那个中年汉子吃完了饭,包拯专用的跟踪盯梢高手展昭就紧跟在他后面,尾随出去,寻找这中年汉子杀人害命的切实证据了。有高手钉着,自然是小菜一碟,第二天案件就宣告侦破了。
凶手家里还留着死者的大量遗物,死者生前是个卖百货的,被杀的时候挑着的货物还在肩上担着,凶手都一总地背回了自己家。虽然东西上头没有指纹神马的证明这的确是被害人的东西,但那个中年汉子也不是穷凶极恶的人,一问两问的,连用刑都不用,他就全招了。
毓夙听着他自述案情,模模糊糊觉得这故事挺熟悉的。凶手杀了路过的货郎,把货郎的尸体剁成肉酱,混在陶土里烧成了个盆子,自以为毁尸灭迹,谁知道货郎变成了冤鬼,一路跟着他,凶手出门吃饭的时候实在不巧,跟包拯进了同一家店,冤鬼一看包拯头带清光,面容端正,就知道这是青天大老爷,有心向他陈述冤情,又正好被包拯拦住,一拍即合。
等衙役们把物证,和那个货郎尸身烧成的盆子拿回来之后,又请了货郎的遗孀孤儿到县衙,这种熟悉感就更强了。不过毓夙现在思考的重点在于,这个货郎冤鬼怎么就一看包拯,就知道他肯定是青天大老爷呢?什么头上带着清光,这借口也太敷衍了吧。
那货郎冤鬼在被毓夙问这事的时候,神情闪躲,一看就知道其中还有别的内情。好比,谁在背后告诉了他,这位脸色炭黑的少年郎就是能办你的案子,化解你冤情的人,你去找他投案。更有可能,那人直接告诉了这货郎冤鬼,包拯是文曲星下凡。
因为,这货郎冤鬼有次口误,曾经叫包拯为“星主”。这称呼,可不是一般人称呼青天大老爷的时候会叫出口的吧?包拯的身份,什么时候变成了随便一个小鬼都能知道的了?
当初为了这个文曲星宫宫主之位,来回地折腾了那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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