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墨,两年前我失业后去了我发小的门店上班。
我发小是做房产中介的,他开了两家门店,我就在其中一家门店工作。
由于我能说会道,在这一行混得也算是不错,第一年就全款买了辆三十几万的车,第二年又存下来不少钱。
我心想我要是再干个十来年,那不得走上人生巅峰吗?
但就在前些日子,门店出事了。
事情的起因是我经手卖出去的一间房子,还不到半年时间,买方夫妇就来找我退房,说我卖给他们的是凶宅。
何为凶宅?
一般来说,有非正常死亡的房子,才叫凶宅,比如凶杀、自杀,还有意外死亡。
而对于买房的人来说,只要那房子死过人,不管是不是正常死亡,他们都认定为凶宅。
在我们这一行,对此又有明文规矩,如果挂出去的房子是死过人的,也不管是不是正常死亡,都一定要在合同里面给客户注明,不能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卖出去,否则就是有违行规,也是在破坏整个行业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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