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郊外的南至山上下来,一行人骑马行进了十几公里之后,终于在天黑之前赶回了汴京城内。
队伍最前的枣红色高头大马上,是多日未归京的沈懿。
上次从家中离开时,还以为邱琛只是管他借一路兵马而已。
却没想,邱琛这一借竟把自己这个指挥使也借了出去。
南至山上麻匪猖獗,两个大将军配合筹备多日,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将这些麻匪全部拿下,不费一兵一卒。
邱琛骑着一匹白色的骏马赶了上来。
他对沈懿道:“老沈,要么说还是你厉害呢,这回要不是你和我一块儿去,我是真准备硬碰硬了,谁能想到他们一小波匪类,竟然还藏了那么多火药在山上啊。”
想想他都觉得后怕。
当时要不是沈懿执意用计,而非强攻,恐怕这会儿他和他的将士们已经是麻匪的火药炮底下的亡魂了。
沈懿淡淡:“他们的首领曾是神机营的司官,懂得用火药是很普通的事情。”
邱琛一脸佩服:“老沈啊,可真是多亏了你,不然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些。”
沈懿瞥了他一眼,声音里流露出一丝无奈:“我只是不想让我的将士白白送命而已。”
所以,每次出战之前,他都会做好万重准备。
“行老沈,是我欠了你一条命,以后有什么事儿随时找我,我邱琛说到做到!”黑脸汉子一脸悲怆,仿佛只要是沈懿开口,让他下一秒去扛炸药包也在所不惜。
沈懿被他盯得有些烦躁。
不免皱了皱眉:“不必了。”他朝后面的队伍望了一眼:“那些人你送去大牢吧,我赶着回家。”
他不光是赶着回家,还赶着去见他多日不见的小媳妇儿。
想到小姑娘微红的小脸,和颤抖的眼睫,他的心就痒痒的。
不怪兵营里的人都说,男人只要开了荤,就再也忘不了那种味道。
对,全都是小姑娘香香软软的味道。
他扯了一把缰绳想要调头朝将军府的方向去。
却不料被邱琛在背后喊住:“老沈,今儿是我生辰,一块儿喝杯酒你再回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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