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
从她上次在书店里吃一个小娃娃的醋之后,陆朝就明白了,余悄悄容易多想。
但是苍天可鉴,他和那个收银真没什么。
陆朝心里沉了沉,正在思考应该怎样开口才显得他不算是狡辩时,余悄悄便开口说话了,“书店的事再忙也要注意身体,平时别太累了。最多多招几个人帮你干活就是了。”
余悄悄还在劝:“其实按我现在的收入来说,你要是不上班的话,我也应该能养得起你。所以你要是累了,完全可以选择混吃等死。”
陆朝越听越古怪。
怎么听余悄悄这话,像是他在外面做什么高危工作一样。
但其实他的工作内容,就只是在书店里面一躺躺一天。最多也就在某个时间段忙一点。
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都是清闲的。
所以余悄悄这话,听得他有一点心虚。甚至有一点不好意思接受。
一时之间他竟然分不清余悄悄是在真的心疼他,还是在阴阳怪气他找了个女收银。
陆朝:“……”
余悄悄等了一会,没听到陆朝回复,于是便问道,“怎么不说话?”
陆朝:“我……”
被余悄悄这话说的,陆朝罕见地不好意思了。
于是陆朝咳嗽了两声,然后说道,“我不辛苦。”
没办法,他实在是不好昧着良心说他的工作辛苦。
最多他的工作就是有一点无聊。
余悄悄不当回事,只以为陆朝在推脱,于是也点了点头顺着陆朝的话说道,“不辛苦就好。你要是累了完全可以跟我说,我真的能养的起你。”
陆朝点了点头。
我被富婆包养了。
但是陆朝其实也想说,他同样也能养得起余悄悄。
虽然不能保证余悄悄以前的高收入,但一个月给余悄悄一万是没问题的。
《余悄悄被我包养了》
陆朝:“……”
算了,不说这个。
看余悄悄什么时候不想码字了吧。
在余悄悄能够混吃等死的前提还继续写书,那应该就是热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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