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怀。”手下却丝毫不停,把银币收入囊中。
两人告辞出门,维克多兀自远远挥手,西蒙埋怨道:“你怎么把钱全都给他了?我们明天、后天吃什么?我看最多给他一小半就足够得很,那种小小的官员值得笼络么?”
沈之默一脸的轻松:“哼,钱对我来说还不是小菜一碟,你懂什么?等下你和我去服装店拿套衣服,我们再去弄一笔大的。”
“拿?我们钱都给户籍官了,你当服装店是你家开的,想拿就拿吗?”
“我警告你别怀疑我的智商,说,城里有什么好的服装店?”
西蒙说:“你莫不成又想去抢劫?有名的服装店一般只供货给贵族,店里都有雇佣的保镖,肯定做不成那事。”
“别说抢劫那么难听好不好?这次我们换新的花样。”
他们仔细商议,西蒙拗不过沈之默,选择了离蔷薇街较远的一家普通服装店面,名字叫做“金线团”,有几个专职裁缝,专门选择时下流行式样缝制衣服,赢得不少顾客喜爱。伊利达城歌舞升平,浮华如梦,到处都是奢靡之风,人们大都喜欢表面好看的东西,对于实用性却不在乎,所以服装店越来越多。
两人鬼头鬼脑地躲在墙角下,西蒙咬牙切齿道:“就是这家‘金线团’,价格奇贵,以前我在这里买过一件衬衣,店主非要收我二十银币,可根本值不了那么多钱。撒加先生,你要抢劫就抢这家吧。”
沈之默哑然失笑,没想到西蒙嘴上说得好听,其实也是个道貌岸然的君子而已,“你等下进去,故意挑选衣服,拖延时间,跟店主闲聊几句,然后我蒙面冲进去大喊抢劫,嗯,他们纵使有保镖也防不住我,这时你就站出来奋勇同我搏斗,三下两下把我打跑。按照常理推测,店主不送你几件衣服说不过去,我们就有新衣服穿了,这样的话事情不会闹得太大。要是他小气不肯送么……嘿嘿,你自己想想办法,拿不到衣服就赖着不走,反正我们是流氓,怕过谁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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