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阖上眼前的书,揉揉眼睛,天色已经暗了。最近天黑的越来越早,如果我想保护好眼睛还是提早结束为好。
来到这里很多天,也渐渐知道了一些常识。
在旧垃圾堆这些地方,已经没有太多的有价值垃圾,为居住区。住的大都是普通人,以靠捡垃圾为生。当然强者自然是往高处走,向内部区域去了,那里的战斗可能更为强烈,但食物来源不单是翻垃圾,有一部分的工作。一区元老的地盘,几乎是一个有规模化的小市镇。
新垃圾的倾倒地点,如同我想到的,一开始是强者混战的地方。一般强盗的垃圾也比较好,而较弱的人是第二批去翻找垃圾的人。只要小孩子不去和大人抢,一般不会遭到大人的抢夺。
不排除小孩之间的抢夺。
“还在看书?”邻居玛奇小鬼抱着一瓶饮用水回到家,她哥哥最近受了重伤一直卧病不起,找食物这种事情都拜托给了玛奇。难为她每次非要夜□下来才去取水,取水是件危险的事情。
我点点头:“阿托的伤快好了吧。”
“嗯。”玛奇不再多话,钻进了她住的地方。
说到饮用水,我现在的窝里也有一大桶,在十三区中央有取水处,但每个人领到的份额并不多。所以如果需要除了喝之外多余的水时,就得抢劫别人了,一般小孩子都是抢劫的对象。
一天没水喝死不了,这是普遍流星街成年人的想法。
手里的这本字典是洛伊偶然得来的,她想烧了被我制止住了。我跑了大远路去找来一些破木头作为交换才到手。
晚上危险会加倍,找食物只能在白天,所以这也就限制了我的看书时间。
这副身子骨弱,打架遇到过好几起,并不好对付,特别是面对有合作的小队伍。想想前世,大宗师总是十年如一日地对着个插棍子的木头桩子打来打去,有时还不满足,于是绕着个圈子变着戏法地打。
他们把那些突出的棍当作敌人的攻击,不时自个儿屏气凝神威严地转个脑袋,打得不亦乐乎,有模有样。
以前自己不屑过,被逗笑过,但现在自己却也开始有模有样地学习这样做。
所有的事情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你早就改变以前的想法了。我突然想起以前山鬼说的关于他名字的问题,他说不喜欢“山鬼”这个名字,要自己换一个。
但查尔斯这种烂大街的名字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而且王子什么的,那种存在根本不用去羡慕好吧?只看到童话里的美好,但其实美好的背后又有什么现实问题,它并没有写出来。
父亲的《金鱼与枪》那本书,我还没看过,它并没有归类于“汤姆叔叔小屋”的系列里,所以应该不属于小孩子的童话书。这让我有些期待。
我找了个废旧的卖糖葫芦的卷轴,拿了一把筷子长短的细木棍(其实是我从洛伊那堆木头里用小刀劈下来的),插*在上面,倒是有那个样子了。但手掌一劈,木棍就会掉下来,并不是非常固定。所以我只是拿它来练习躲避,每次出拳攻击都会控制好力道,在马上击中“筷子”的时候收住拳力。
但养成这个习惯可不好,拳打出去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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