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中这一浸,凯丁身上的泥土灰尘汗渍都被洗去,现出了原本的面貌。
清秀的眉眼,白净的皮肤,俊美的面容……从大江中爬上来的凯丁,俨然是个不亚于腓特烈的翩翩佳公子。
破旧的乞丐衣服,被江水泡得透湿,紧紧地贴在凯丁身上,凸显出了皮包骨一般的身材。
仿佛只是随意晃了晃手腕,雷克萨斯的手里,立刻就多出了一套整洁的衣服。大手一伸,送到凯丁面前:“换上这个。”
凯丁错愕,这衣服是从哪变出来的?
而且,要当着他换衣服?这……
凯丁的小脸渐渐发热,心脏咚咚乱跳,手指紧张地摆弄着湿湿的衣角,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发什么呆,穿着湿衣服会感冒的。”雷克萨斯不由分说,把干净的衣服塞在凯丁手上,“尺码可能不合适,将就着穿吧。”
说罢,雷克萨斯有意无意地转过身去,背对凯丁,专注地眺望着天边的夕阳,好像今天的晚霞特别美丽。
凯丁不敢再耽搁,看四周无人,手忙脚乱地把新衣服换上。
雷克萨斯结束了眺望,回身,手腕上的碧绿手镯一闪,变出了一个皮囊。
在船上航行的时间里,雷克萨斯完全熟悉了储物手镯的用法,并把船舱里所有看似有用的物品都扫荡一空,放到了手镯里的储物空间之中,比如一些换洗衣物。
如今,他只要意念一动,就可以从储物空间中拿取物品,方便快捷。
“我从海天阁带出来的果酒。”雷克萨斯把皮囊送到凯丁面前,“跑了这么远,解解渴吧。”
跑路的时候,精神过度紧张,倒不觉得有多累。这一闲下来,凯丁立刻就感到喉咙冒火,全身酸疼。看到果酒递来,二话不说,拿过皮袋,大口畅饮。
喝了一通,凯丁涩声道:“如果不是为了我,你早就能逃掉了吧。”
“举手之劳,小意思。带着你一起,不是也跑出来了。”雷克萨斯呲牙大笑。虽然他也不清楚,刚才的一念之差,肝火大动,究竟是怎么回事。
自从游出大江,凯丁一直是郁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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