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着身周的空气,以防鬼刃突然发难。他的动作非常滑稽,但确实减少了鬼刃的出手机会,鬼刃很久没有再出现。
鬼刃在疾风步的状态下,速度是极快的,雷克萨斯穿着重甲,虽然能跑,速度也不会有多快,在鬼刃眼里像是乌龟爬一样。过了一段时间,鬼刃又找到了出手的机会,接近了雷克萨斯。
雷克萨斯常年习武,几乎练成了听风辨位的本领,鬼刃不敢托大,先是虚劈一刀,划出呼呼风声。雷克萨斯听到风响,回身就砍,但鬼刃已凭着极快的奔跑速度兜到雷克萨斯身后,两刀一起砍了出去。
这次,鬼刃用出了全力,刀锋过处,雷克萨斯的铠甲和盾牌上,留下了两道深痕。他大叫一声,向前跌倒,鬼刃的双刀沾满了血迹,竟已伤到了雷克萨斯。不等他站起来,鬼刃的身影就又消失在空气中。”
腓特烈问道:“他的疾风步,只有在出手攻击的一瞬,才会现形?”
“从那场战斗来看,的确是这样。停止攻击几秒,就又能隐身。”
“居然开发出这样的技能。天才,真是个天才。”虽然憎恨狼牙佣兵团,但腓特烈也不由得赞叹鬼刃的才华。
“看到三哥受伤,面对着看不见的敌人,我的心几乎要跳了出来。狼牙佣兵团的人们却是欢声雷动,好像已经胜券在握了。”
“如果疾风步真的没有持续时间的限制,雷克萨斯迟早会被耗死,他们真的胜券在握。”
“不到五分钟,鬼刃再次出现,依然是出现在雷克萨斯的背后,他的刀直接向雷克萨斯的伤口里插去。如果再中两刀,雷克萨斯势必会有生命危险。但雷克萨斯做出了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防御,或者说,他根本就没防御。”
“什么意思?是什么防御?”
“他飞快地向前向前一倒,直挺挺地趴了下去。”
“……”腓特烈庆幸自己没喝水,不然一定会呛着的。
“这一倒震惊全场,狼牙佣兵团的人群中嘘声大起,连鬼刃的眼神里都是一阵错愕。人家都趴地上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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