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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此情可待成追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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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喜欢女儿多一点,好打扮,衣服款式多,配上不同的发型,又可爱又漂亮。

    “我喜欢儿子,儿子接我的班好,女儿不太合适当道士。”小罗子说。

    地狱警察反驳道:“那按你这个说法,我们做警察的太危险,该丁克?”

    “哈哈!”小罗子爽朗地笑了,“你们年纪轻轻,居然没有一点幽默细胞,连玩笑都开得公事公办,不觉得魅生少了许多乐趣?”

    “小罗子,不得无礼!它们平常要求有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哪像你闲散惯了?等去了地府,你也要受管制和约束了。”我还是喜欢他们严谨、认真。

    小罗子摸摸头,“还望大人手下留情。”

    见它们一个个生龙活虎,谈笑风生,定是恢复得很好,我也就放心了。

    三只警察似乎对破相的事释然了,对我炉火纯青的画皮之术赞不绝口,视我为再生父母一般,顶礼膜拜。

    老潘发出一声闷哼。小罗子把它从妆凳下面的结界里抠出来。

    短短几个小时,它像一只离开水的鱼,乱蓬蓬的头发白了大半,脸色青紫,目光迷离躲闪,弓着腰抱膝而坐。我不敢相信,它是那个以开府元勋居功自傲的狂妄之徒潘准。

    败者为寇!也许它沉寂了成千上万年,只为等候一次天时地利人和,然而,成败悬于一线,人算不如天算。

    “小的叩见潘准王。”小罗子**裸的揶揄,激得老潘怒哼了一声,“你一个野鬼,也配跟我说话?

    要不是低估了一介女流的能力,老子会阴沟里翻船?今天栽你们手里,老子万年的命快点拿去吧!”语气怨怼寞落。

    我吩咐小罗子把绑在它头上的翻天印取下来,“潘准,本庄主只要问你一句:你当初无怨无悔,历经千辛万苦,跟着阴王创建地府为了什么?”

    它精神为之一振,我从它豪情万丈的目光里,仿佛追溯到万年以前,它铁骨铮铮,金戈铁马,意气风发,坚定地追随阴王南征北战,开疆辟壤,每一场马蹄溅红,每一次手起刀落,每一滴冷血成冰,都是迈向宏伟蓝图时坚不可摧的憧憬。经历了无数次血雨的洗礼,无数次游走在烟消云散的边缘。

    窗口涌进来的风不时拨乱我的长发,一寸乌丝,几缕烦恼,还是短发的好,小罗子它们,至少没有风拂发乱的懊恼吧?

    老潘额际的一绺头发遮住了左眼,被风卷起,一条蜈蚣似的疤痕略微凸起,清晰可见,颜色惨白,大抵存在了许久许久。

    “臭丫头,看什么看?”它无力地斥道。

    小罗子拿起翻天印,用侧面拍打它的后脑勺,“怎么跟我们孟大人说话的?”

    它全然没有理会,接着傲娇地看着我,“我这一生,只追随阴王,她想创造一个全新的世界,我便拼尽全力成全她。”

    看不出来,也是个情种!“你拼尽全力助阴王创造了酆都城,如今地府太平盛世,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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