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华如水,泻得这长街幽深而静谧。昏暗的街灯将路的尽头照得更为迷濛,没有止境,似无归路。
长街已冷,人心更冷。
单凋的脚步,就像单调的鼓点,一声一声踩在林惊初的心上。
匕首就在腿上,是不是只有剌进仇人的胸膛,才能让它更加锃亮。是不是只有一刀一刀的快意,才能拂去内心尘封的雾霭。
生命的意义是不是谁给的什么,就注定要还回去什么!
路灯边靠着一位壮年,忧郁,憔悴,一头乱发丛生,脚下凌乱的一地烟头。
看到渐渐走近的林惊初,他突然挺直了腰身,瞬间忧郁变得坚定,憔悴变得华彩。
林惊初不得不停下脚步道:“你又在这里做什么?”
吴三共笑道:“等你?”
林惊初道苦笑:“我不是你的情人,不值得你在这暗夜里等!”
吴三共道:“我等你,只是想和你一起散散步。”
林惊初叹道:“不散行不行。”
吴三共笑道:“你若没有从密林中,用破膝烂手把我拖回来就行!”
林惊初看着遥远的尽头道:“我的匕首是你发给我的,你说,匕在人在,今天我带在身边。”
吴三共的眼神有了一些迷离,他道:“我是个小老百姓,今天我就只带了我的人。”
脚步变得平稳,长街也再不似那样冷清。什么都没变,变的是胸中涌起的热血。什么都没有,但是你有朋友!友情,是一团火,慢慢灼烧着心中的那一块坚冰。
吴三共昂首挺胸,一条破腿也迈步如飞。那暗黑之处是什么,万丈深渊还是蛇蝎猛兽。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心中有情,情内带火。再远再苦的路,都不会凄清。
路可能漫长,也可能荆棘,但永远不会孤单。
“杨莎是个不错的女孩!”吴三共突然间兴致勃勃。
“是她告诉你的!”林惊初道。
“她说了一部份,后面是我猜的,而且医院后门也只有这一条路!”
“她是个不错的女孩,但是有点罗嗦。”
“这事过了就把她娶了吧!林家总得有一个后!”
“嗯。”林惊初点了点头“林家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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