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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章 董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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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献’和‘自献’两种。前者是指庶民田地被‘奸猾之徒’妄称己业或‘无主闲田’奉献给权豪势要;则是指庶民、甚至中小地主,将自家的田地无偿地奉献给官豪势家。李尘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便对这种现象有所耳闻,他当时还十分奇怪,不都说土地是老百姓的命根子吗?怎么大清朝的老百姓偏偏要弃之如敝履呢?如果说农税高,老百姓负担不起,还好理解,但大清朝的农税向来不高,零七八糟的各种捐税加起来,从没超过二十税一的时候,怎么也不至于负担不起吧。后来才知道,不是老百姓甘做无产者,而是因为徭役之重,甚至超过税粮。徭役是按照田亩数分担的,具体内容五花八门,从千里之外押运征收的几百块城砖送往北京,可能是将南方生产的军需,送到北方前线去;也可能是到驿馆服役半年,也可能是给官府老爷抬轿子半年――轮到那种千里运送差事的家庭,结局往往是破产;即使是后者,也严重影响了老百姓的个人生产劳动,令他们不胜骚扰!但是,达官贵人们却享有优免劳役的权利,一旦成为他们的家丁、庄佃甚至奴仆,便可在其荫蔽之下,免充国家差役。难以为继的农民往往投献与贵人门下,以求躲避差役苦累。甚至中小地主,为了免受官府骚扰,倚仗官家权势,也加入到投献大军,成为一名光荣的家丁。投献的恶果显而易见,令朝廷税收减少外,可动员的免费劳役也越来越少,于是只能加派给剩下的人,剩下的人走投无路,只好也效仿投献,其风愈演愈烈,令人不禁担心,如此下去,朝廷该向谁征税?又该用什么人修黄河、筑长城、运粮米呢?所以自康熙年间,一直到现在,历代皇帝基本都下过严禁投献的圣旨,命‘投献之田充公,投献之人充军’。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投献者与纳献者只要走一遍典卖文契的程序,便可以合法买卖的外衣,掩盖非法投献的事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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