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叫价,不得干扰拍卖师的工作,更不能有操纵、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竞买资格,并追究其责任。第八条;竞买人的应价经拍卖师落槌确认后,即表示拍卖成交,该竞买人成为买受人,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 第九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拍卖标的为由,提出取消该项交易,由此产生的纠纷及带来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条;拍卖结束后,凡没有成交的竞买人,凭竞买资格登记回执或保证金收据、号牌领回保证金;成交者保证金转为定金。 第十一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当日交纳全部的成交价款及全部佣金,否则,按违约处理,买受人预付的保证金不退。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款项后,向拍卖人领取有关证件,自行办理入场交接及权利变更手续。拍卖人对入场交接,权利变更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青帮拍卖协会所有。”这一页大大文字看的是沈建头昏眼热,鉴于对其中的一些东西还不甚了解,沈建又打开第二页,却见上边写的“《竞买人承诺书》和《拍卖成交确认书》”其中优势一大堆条例条令。沈建有无奈的打开第三页“《青帮拍卖法则》”到了这里沈建终于看懂了一些东西,上边是一些青帮对本次竞拍的一些规则,对于那些恶意竞拍的惩罚措施。
实际上着一大摞的东西微肥就是仔细介绍了一下这次拍卖的流程,和一些拍卖过程。大体涉及这些内容;
拍卖的公告与展示;
拍卖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等;大部分的就是清白的行运路线问题,但是由于这次的主要承办人事浙商,所以还会有浙商的一些物品要拍卖。(二)拍卖标的物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李尘把这个期限定在了7天。(三)佣金和其他相关费用,这些是为了保证拍过程的费用可以得到报销。(四)拍卖方式和成交方式。签下契约,虽然古代的时候并没有签下契约的习惯,但是李尘作为生活在法制时代的人,深深的知道契约的巨大作用,为了保证本次拍卖的成功这也是比不可少的一项内容。(五)其他应告知的事项,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给这次拍卖流程提供一个较大的弹性。
拍卖的操作过程;
竞买登记是竞买人表明身份,提供信息并表示竞买意愿的行为,为了保护确实是本人,登记的人必须要三人联保。(二)拍卖人向竞买人收取一定数量的竞买保证金,是为了保证拍卖的成功,防止竞买人不负责任的出价,维护青帮及浙商的利益。(三)拍卖时拍卖人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拍卖会,具体步骤包括:登记接待、拍卖主持、拍卖师主拍、签单、财务结算等等过程。(四)当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应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①38看書网”是买受人与拍卖人之间约定的再确认。拍卖的结算和标的物的交付;(一)买受人在拍卖人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的价款和拍卖手续费后,拍卖人才可将拍卖的标的物交给买受人,同时拍卖人亦提供票据给买受人;依标的物的情况不同拍卖人还应协助买受人办理某些权属变更的手续,为买受人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二)拍卖人收到买受人的价款后,应及时与委托人进行结算,在扣除了委托手续费后将剩余价款交付委托人。(三)拍卖的结算除了买受人和委托人的结算外,拍卖人自身的结算(核算),也是极为重要的,拍卖人对于本次拍卖活动支出的费用,包括支出的税金,收入的手续费、佣金等,都应做好核算。(四)总结整理拍卖笔录,按规定保存拍卖笔录等拍卖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同时将竞买人的资料存档等方面的内容。
其实拍卖这一行并并不仅仅是西方国建的专利早在宋朝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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