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八十六章 寿州道德法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林枫也没有让城里人的闲下来,他亲自起草了《寿州道德法》,除了在大街小巷张贴外,还在《寿州商报》上进行了专版刊发。

    按照林枫所写的注释,该项法律适合对象包括任何政府组织、民间组织和个人。不过,文章未刊发前就在《寿州商报》朱弼、陈曙两大总编中间掀起一番辩论。

    看到那些条文,出身正统书香教育的朱弼率先向林枫提出了疑问:“林大人,恕在下不理解!自古以来皆以德治国,以法律人,道德宜提倡,向来以公众为准绳,如何用法来衡量?”

    陈曙立刻不乐意了:“在下感觉林大人这种提法是一种突破!为什么道德不能诉诸于法律?法者,法天也,律者,律地也!道德难道能超天遁地?任谁都不能以道德的名义逃避法律的羁绊和惩罚!”

    林枫伸住止住了两人,微笑着问道:“朱总编,请问您如何看待‘举孝廉’?”

    孝廉,即孝子廉吏。举孝察廉原为察举二科,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即举孝举廉各一人。在两汉通常的情况下,孝廉则往往连称而混同为一科。孝廉一科,是从下向上选拔干吏,在汉代属于清流之目,一度为官吏进身的正途。该项制度自汉武帝始,结束于东汉,不少名公巨卿都是孝廉出身,对汉代政治影响很大。

    “举或孝或廉之人,抉人才于乡野,起初实为治国选吏之好方法!”朱弼沉吟一句,答道。

    “朱总编特意提到‘起初’,这正说明了这项好制度后来被歪嘴和尚念歪了!”林枫依然微笑,慢慢阐释自己的观点,“事实很清楚,孝与不孝,廉与不廉是由察者、举者所决定的,一旦他们不公正,那察举出来者一定不是真正的孝廉!

    自汉一代,举孝廉出身者有辅国之大才者,也有酒囊饭袋戕害百姓者,为什么?就是因为个人德孝根本与才能直接无关,而治国理天下,最需要的是才干、才能!”

    朱弼立刻正色道:“林大人,《论语》有云:政者,正也!这要求从政者首先要品德高尚,公平正直。一个人再有才华,没有可靠的品德,必定损政伤民!”

    林枫笑意更浓,指着朱弼说道:“首先要纠正您一点,你说的是才华,而我说的是才能,两者区别还是很大的。正是因为德行不可靠,我们才要用法律来作准绳!”

    “那,请问林大人如何用法律来约束道德?”朱弼不服气地反问道。

    “简单啊,就像防范一个无恶不作的坏人一样防范任何一名从政者就行了!”林枫依然笑意盈然,但朱弼脸色一下子变白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