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88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了不少。

    一路快驴加鞭,在临近柳城的小镇,那头毛驴终于因为日夜操劳而隐约有了“过劳死”倾向,师兄对它一番好言相慰之后就毫不犹豫地将之卖了,带我在这小镇里逛了起来。左右离张掌门大寿还有五天,从这里到柳城也不过一天的功夫。

    走了老半天也无甚收获,主要原因是钱不够,买了东西就得赔上午饭。我思索良久,觉得那些个死物到底不如填饱肚子来得实在。于是我们在当地寻了个客栈。

    那客栈叫吉祥如意,名字虽俗气,但挡不住寓意好,生意甚为红火。我与师兄上楼挑了个临窗的位置,然后就因点菜起了争执。我欲尝试这里的招牌鸡,却被师兄无情拒绝,三言两语不和就动起了手,人虽还坐着,桌上的杯碗茶筷却是一阵杳乱纷飞。

    “师妹莫急,且听我解释青冥天。”师兄挡住我的手,语带肆意,眼含风流,“前阵子江湖出现了一个魔头,那人使得一手好毒,他有一个仇人,乃以养鸡为生,他便弄了一种能让家禽染病的毒药,寻常人吃了这些家禽也会致病,重者一命呜呼。那仇人落得了家破人亡的下场。因他名叫秦柳敢,江湖人便将此毒唤为‘禽流感’。”

    我听得解气了,那在一旁等候的小二却不高兴了,好端端的说劳什子的禽流感,这不是存心砸人招牌么?不成,得理论理论。

    没等小二捋起袖子,那大开的窗口突然飞进一只酒杯,来势汹汹,直奔我脑门而来。师兄眼明手快地扣住了它,我俩齐齐望向窗外。入眼便是一片绚烂的桃花,鲜活的颜色带着肆意、侵略,一路攻城略地,轻易就勾人心神。

    一只手突然拂开了桃色,修长、干净,白玉肤色刺痛了我的眼,我下意识抬头,这才知道,原来世间竟还有这般人物——百般桃花红,都不若他眼底的春意一抹。

    师兄站起身,作着恭谦温和状对那人拱手道,“相逢即是有缘,公子若不嫌弃,还请上楼一叙,也好让我兄妹二人与公子赔个不是。”

    那人颔首,“恭敬不如从命。”

    声清音醇,霎时间如百花齐放。我顿时又是一个晃神。

    <三>

    与这般的神仙人物相遇,完全可以算得上一次美妙的邂逅,奈何这次美妙邂逅的开端不怎么美妙。

    我和师兄为了一道菜肴争夺不休,那人就无可奈何地成了那遭殃的池鱼。当他施施然自楼梯走上来时,那身风姿差点让我看折了腰,不禁在为自己竟玷污了如此人物悔恨不已。

    师兄端起酒杯冲他施了一礼,朗声道,“方才多有得罪,濯宣自罚一杯,还望公子海涵。”末了仰头饮尽,率然一笑,动作有如行云流水。我被师兄的这番惺惺作态惊得回了神。

    “无妨。”那人踏前一步,接过师兄递过的酒杯,同饮,“司瑾华。”

    “原来是司公子。”

    司瑾华摇头,“江湖儿女没有那么多讲究,濯宣唤我瑾华即可。”

    想来师兄不仅成功恶心了我,就连刚识不久的司瑾华也一并中了招。我不禁同情地看向司瑾华。

    他恰好那么一抬眼,两道视线猝不及防就撞上了。他的眼生得极好,黑白分明,瞳眼深处似有被揉碎了的细光,睫毛长且不卷,有直入人心的凌厉美感。

    四目相对,他一愣,随即开口,“姑娘……”

    我忙不迭道,“叫我阿宁就好。”

    司瑾华微微一笑,朝我举杯,“刚才冒犯阿宁了。”

    果然人生得好,连道歉都能道得那般让人心醉,我被迷得神魂颠倒,话语脱口而出,“不要紧,以身相许就好了。”在人们的认知中,通常是对方无以为报才不得已以身相许,但我认为在某些时刻适当地引导对方以身相许以达到共赢的目的也是可以的,如今我正好处于这么一个时刻。

    师兄险些呛了酒,恶狠狠地抬头瞪我,而后对司瑾华道,“舍妹无状,瑾华无视即可。”

    那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