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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这个身份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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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参与,也不算。

    在这一点上,这个世界似乎还保持着自己的原则。

    张野探头左右观察了下漆黑的小巷子,点头说道:

    “晚点儿看能不能在附近找个简单的建筑,我带你【降临】,去混混经验。”

    “OK!”小桐露出甜笑,欣然答应。

    ……

    话说吴斯年终于从地牢里爬了出来。

    周边却是一片儿乱坟岗。

    而他爬上来的这个壁洞,是老鬼将当初逃亡时从这里硬砸下去的,恰巧连上了疯人院的地牢。

    老鬼将本想韬光养晦,等伤好后再去报仇,结果身体一日不复一日,只能临终前把遗愿托付给吴斯年,也算是缘分。

    他抬头看向山顶,幽幽荡荡的飘着好些未成型的孤魂野鬼,它们的身体还处于透明色。

    换做普通人,这场景足够吓尿。

    可身为红瞳厉鬼的吴斯年,丝毫不怕,正所谓艺高人胆大。

    他不仅不怕,还主动迎了上去。

    那些孤魂野鬼感受到吴斯年的强大气息,吓得在自己的坟前乱转,有些干脆重新躲进了坟包里。

    “别怕,告诉我这是哪儿?”

    其中有个稍微胆大点儿的野鬼,小声答说:“这里是白骨山乱坟岗。”

    白骨山。

    吴斯年四处观察,也没瞧见白骨啊。

    野鬼见吴斯年好像确实没有要伤害它们的意思,便胆大的解释说:“山脚下有个工厂,据说以前是坏人用来做人体试验的,每天都会死掉几十上百人,尸体全仍在了这山上,任其腐烂,所以才称为白骨山。”

    吴斯年点点头,这个故事不怎么动听。

    但至少搞清楚了自己身处何地。

    他看向山脚下,确实有一片亮着灯的工厂区域,高高的烟囱里冒着黑色的烟雾。

    遂从戒指里随便拿了个小东西扔给野鬼:“谢了。”

    野鬼受宠若惊,连忙弯下腰捧在手里,又小心翼翼的收进怀中,生怕旁边其它的孤魂野鬼瞧见。

    而吴斯年早已大步朝山下走去。

    他决定暂时不去疯人院,先回客栈与肥牛、张野和小桐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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