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就是发面团,可我们打过多少胜仗啊。”另一位战士接话道。
李云龙点头承认,这件事瞒又瞒不住。
况且他们是上战场杀敌的战士,不是没有戒奶的小孩子。
真正的战士应该勇于面对失败,而不是打了败仗就会士气低迷怨天怨地。
“老总说咱们是发面团,咱们没啥说的,咱们确实打了败仗,挨骂那是活该!李云龙注视着下面的战士们,冷声道。
“弟兄们,你们知道我李云龙最喜欢什么吗?”
独立团战士们注视着李云龙,不明白李云龙为什么会抛出这个问题。
难道又是骁勇善战的士兵?
还是舍身报国的精神?
但李云龙接下来的一句话,却出乎所有人的预料:“老子最喜欢狼。”
独立团的战士们都被李云龙这番话所吸引,注意力不由自主的被李云龙吸引。
他们都想知道,李云龙为什么会喜欢狼这种畜生。
“因为狼这种畜生,又凶又狡猾!尤其是群狼!老虎见了都要惧怕三分。
从今往后,我们应该让鬼子知道,碰到了我们独立团就是一群狼,一群嗷嗷叫的野狼!
在狼的眼睛里,任何叫阵的对手,都是我们嘴里的一块肉。”
战士们的情绪已经被李云龙带了起来,目光炽热的看向了李云龙。
没错。
要做就要做有一群让敌人闻风丧胆的野狼团!
就连孔捷听到这番话的时候,脸上忍不住有些动容,心中感叹了一句。
“李云龙这小子带兵果然有一套,三言两语便将战士们的情绪调动了起来,战士们的情绪都在跟着李云龙的节奏走。”
孔捷承认件事如果让他来做,效果肯定不会有现在这么好。
他能明显感觉到,在李云龙颇有感染力的发言下,战士们的情绪开始变得高涨,
“我们就是野狼团,我们不仅要咬掉敌人的血肉,还要嚼碎了他们的骨头。
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
咱们什么时候能改善生活?那就是遇到鬼子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