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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龙哥,我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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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说的那三个字:“欣赏你。”

    他立马说道:“龙哥,我卡里还有13625块,我老家有栋老房子,卖了就能凑够钱了,后续收入我不要,您能给我写歌我就心满意足了!”

    这次对面又停顿了很久,最终,带着无奈的语气道:

    “算了,明天先来这个地方试唱吧。”接着说了一个地址。

    “好的好的好的!龙哥,明、明天见。”

    对面挂了电话,七仔激动地捧着手机,满脸通红。

    龙哥欣赏我,龙哥为我写了一首歌!

    我真是太幸福了!

    哈哈哈!

    “你他妈发什么疯呢,想死吗?!”

    隔壁的粗壮男人怒骂。

    “对不起对不起,我太高兴了,我的偶像说他欣赏我,我实在太高兴了!

    七仔扶了扶眼镜,瘦弱的身躯激动地颤抖着。

    “有病!你特么遇上骗子了吧!”

    隔壁又骂了一声,大概也不像再理他了。

    七仔躺在床上,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心花怒发。

    明天一定要好好唱,不能让龙哥失望!

    第二天,七仔在隔壁一阵吱吱呀呀的声音中醒来。

    大概是昨晚那个粗壮租友的施法没有完成,便在今早继续施法。

    隔壁这位租友不知做什么工作的,白天经常喊一大堆非主流朋友来家玩乐器,晚上就和女朋友施法。

    七仔很羡慕这样的生活,虽然粗壮租友和他的那些朋友乐器玩的挺烂,唱歌也像哀嚎。

    七仔白天在超市里做收银员,晚上回到家有时会遇到粗壮租友和他的“乐队”朋友,也不敢说什么,低着头就钻进自己屋里。

    他有轻微的社交恐惧症。

    在陌生人面前连话都不敢说,当初去报名参加“纯粹的声音”也是犹豫了好久才鼓起了勇气。

    因为性格的原因,他身上几乎没有什么闪光点,也没有任何存在感。

    就算进入了四强,居然也没有一家娱乐公司来找过他。

    七仔觉得这样挺好,至少不用去面对那些可怕的陌生人了。

    不过,今天虽然也要去见一个陌生人,但七仔心里却是兴奋多于恐惧。

    因为,这个人是大威天龙,是他的偶像!

    七仔爬起来,用远超平常的速度洗漱,在屋里翻了半天,终于找出一件自己最好看的衬衣穿上。

    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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