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真的是她么?”
“嘛,除了不太会说话,还算是个好女人……吧。”
“信长,你不笃定了……”
“那个,富兰克林,团长是笨笨的什么也不会么,尊老爱幼的话,团长是老还是幼呢?”
“小滴,那个女人说的话,赶快忘记吧。”
“哈哈,团长平时一定很受罪。”
“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哼。”
“……”
以上是听完甜丝丝同学一番惊天动地的客套话后,那个业余爱好考古狂热分子旅行团体团员的私下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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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结束后,除了信长大哥盛情难却的住在了艾萨利大姐家,其余的大家都去那个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克里斯丁酒店住下了,我心里感叹着大家都好有钱。
第二天一早,在艾萨利大姐的强烈要求下,信长大哥,艾萨利大姐和小七,一家三口(暂且这样说吧)去警察局备了案。据悉犯人已经逃出克里斯丁,警察局也已经下了通缉。至于英雄救美的信长大哥,警察局决定授予他年度最佳市民称号,鉴于他不是克里斯丁的市民,警察局在电视上对他提出了口头表扬。当信长大哥的头像红星闪闪光辉无限的的出现在电视机里面那个执法英雄那个小框框里的时候,芬克斯大哥突然间笑的几欲背过气去。他说他死也没想到有一天会在这种地方看见信长的脸。
“信长在的话,非宰了你不可。”我听见飞坦大哥这样说道。
他们的感情,还真是深厚啊。我默默的感叹。
今天中午休息的时候我从克里斯丁酒店回家,在邮箱里收到了许久都没收到过的信件。我一边捉摸着自己少得可怜的人际圈,看着空无一字的信封,猜测是给老公的。我拿着信回到屋子里的时候就看到了以上的情境。
“丝丝,有信?”老公问。
“是啊,没有署名,没有邮票,像是直接谁塞到信箱里的一样呢。”我把未拆开的心直接递给老公。
是我的错觉么?虽然大家自己都在做自己的事情,但是为什么我觉得我说出这话之后,所有人的注意力就都集中在这上面了。(丝丝,敏感团体,你得体谅。)
老公接过信,拆开了信封,从里面拿出来一张白纸,上面寥寥无几的几个字。
“甜丝丝小朋友,过几天我会来你这里打扰哦。金大叔”
“丝丝,给你的。”老公把一目了然的信递给我,然后问,“金大叔是谁啊?”
“是我父母的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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