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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四章 好骚的操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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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啥时候杀回马枪呢?

    唉!事已至此,夫复何言?

    降于成都,其实也不算太坏——成都要什么,我是晓得的,该给他的给了他,剩下的,不就是我的了?

    首先,公卿皆赴温县,“谢罪”;然后,恭请成都王入京,“辅政”。

    成都王谦逊一番之后,旗帜招展,兵甲耀目,浩浩荡荡,鼓吹入京。

    天子诏:以成都王颖为丞相,加东海王越守尚书令。

    接着,守尚书令上表,以为,目下的皇太子为贾郭所立,没啥合法性,“不厌众心”,很应该“知所进退,以避贤路。”

    太子覃还是个吃奶的小娃娃,自己当然不晓得啥“知所进退,以避贤路”,但自然有人以他的口吻上书,说自己又蠢又笨又没啥优秀的道德品质,实在不堪“缵承统绪”,请准许我辞去皇太子,回去做清河王世子,谢谢。

    天子诏:准奏。

    明眼人都看出来了:这条“贤路”,是专给成都王走的——这是在为成都王做皇太弟铺路呢!

    至此,大伙儿都松一口气:

    彼此接上了榫头,这个日子,终于可以像以前那般过下去了吧?

    然而,接下来,成都王之所作所为,大出洛阳诸公的意料。

    石超将兵入宫,将殿中人的中高层军官,统统抓了起来;然后,一声令下,几十颗脑袋,齐齐落地。

    罪名很含糊,“欲谋不轨”。

    这太出人意料了!

    殿中诸将废长沙王,成都王因得入洛阳,时人——包括殿中诸将自己,皆以为:殿中人在成都王那儿,算是“有功之臣”呢!

    杀殿中诸将,始作俑者,卢志也。

    卢志进言成都王:

    殿中人是一支独立于各派之外的势力,多次参与废立,加以时日,必然尾大不掉,必须彻底整肃——殿中人,必须都换成自己人!

    不过,卢志倒没说要把殿中人的头头脑脑都杀掉——“整肃”的如此彻底,是出于孟玖的建议。

    事实上,这还不算如何“彻底”,接下来,还有更“彻底”的。

    殿中人倒了大霉,宿卫诸军皆幸灾乐祸——谁叫你们害我长沙王?报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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