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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法律与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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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赚钱,不靠胜诉,也不靠败诉,而是靠诉讼。只要你上法庭,他们就有钱赚。所以在同等情况下,他们总是倾向于让你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而生意人的思路不是这样的,你知道吗?在二战后十年,我为美国国际电影发行公司拍片,我和他们从不签订合同,双方只是握手,就算说定了,事后也遵守承诺,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那时候民风淳朴?”

    “哈哈哈,当然不是。因为那时候谈合同的都是白手起家的老板,不像现在是职业经理人。”

    “商业合作是基于是双方互利,律师的作用,只是把这种互利的合作,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只要双方还有互利,为什么要改变当初的承诺呢?在那个节奏缓慢的时代,有没有一纸合同,没有大的区别。”

    “你是一个有商业头脑的人,午夜院线的主意就非常棒,以后遇到事情,不要只从一个角度看。”

    “我明白了,科尔曼先生,谢谢你。”罗纳德觉得自己确实有些被限制住了视角。

    “东方的智者孔夫子曾经说过,看问题要抓住主要矛盾。”

    “当年好莱坞为了拍出乱世佳人,几家对立的大片厂甚至可以联合起来,贡献出自己的影星,合作完成这一旷世巨作,关键就在于大家都认识到,这部电影拍出来就会大赚。”

    “只要有了增加盈利的预期,有矛盾的双方也会弥合分歧。只要有共同利益,就不怕双方不合作。”

    “当然法律的手段也很重要,但那主要是用来对付毫无信用的无赖,或者在事后减少损失的时候用的。”

    挂上了罗杰·科尔曼的电话,罗纳德又开始重新审视剧本的署名问题。

    之所以制片人和导演不愿意改合同,为自己署名。无非两个原因:

    1自己剧本的价值不够高,不能提升电影的最终票房和艺术成就。

    2 自己没有工会撑腰,对付自己的麻烦,要比对付原编剧,工会会员克里斯托弗·戈尔小。

    律师小姐林赛·多尔的策略,已经解决了第二个问题。现在主要卡住自己的是导演艾伦·帕克,只要让他觉得自己的剧本,能解决他的艺术成就问题,帮他拍成一部经典佳作……

    罗纳德又拿出剧本,细细地看了起来。

    问题还是出在多丽丝的戏份上。导演艾伦·帕克,似乎潜意识里也感觉到这个人物的矛盾之处,所以时时催促自己修改。

    一个腼腆的歌手,唱不出歌来,是不可能通过入学面试的。一个演员才有可能因为长相和形体被录取。

    罗纳德给打字机装上信纸,嚓嚓嚓地又开始写起来了,给多丽丝改了一个设定,不再是歌手小芭芭拉·史翠珊,而是未出道的演员小简·方达。

    多丽丝在入学面试的时候,表演不出预定的剧本,但是她的那种腼腆害羞着急的样子又很真实,而且长相声音都很不错。面试老师给了她一个待定,最后幸运地进入演艺专高。

    在和拉丁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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