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壶黄酒,一碟茴香豆。
黄酒是绍兴府的普通酒,茴香豆更是寻常人家四季常配的“过酒坯”,在鲁迅先生的作品中,这两样东西常有出现,最为让人记忆深刻的大概就是咸亨酒店的孔乙己了。
不过现在坐在桌前的可不是脸色青白身子文弱的孔乙己,而是两个满面横肉的粗壮汉子,一个年龄稍长些,看起来三十多的样子,另一个则要年轻许多,也就十七八刚出头。他们所在的地方当然不会是绍兴府的咸亨酒店,而是在余姚县的县衙大牢。
年轻人端起酒壶,半弯着腰给摆在对面的酒碗倒了满碗,年长的壮汉右手端起碗抿了口,左手的两根手指在那碟茴香豆里随意捻起一颗,翻起手腕朝上轻轻一弹,指尖那颗茴香豆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准确而利落地送进那已经张开的嘴里,一阵咀嚼的同时又哈出一阵惬意的酒气。
“二叔,这大半夜的我看李二爷也不会来了,您要不先回去躺会?我在这给您替着。”话音刚落,外面隐隐约约传来了打更声,现在已是半夜三更,再过二更天就亮了。在年轻人看来刑房的李二爷现在恐怕也不知道在那家院子里搂着白嫩嫩的小娘皮做真美梦呢,至于县太爷那就更不用说了,按他们文人的说法在后衙早就行完周公之礼入眠了。整个县衙大牢里静悄悄的,除了在押的囚犯外也就剩下王仲和王三叔侄俩人,四月底还略带着湿寒气的长夜在空荡荡的值室内枯坐可不是那么好熬。
“回去?躺会?”王仲翻起眼皮瞧了眼坐在对面的侄儿,王三是他大哥的儿子,这孩子别瞧长的比自己还壮,可心眼太实,人又憨,这些平日里看起来不错的优点在县衙大牢可不好使。在大牢里用差,靠的不仅可是力气和凶狠,更重要的是眼色和机灵。
有老句话说的好,进了这四方地,是龙得盘着,是虎也得卧着,那管你曾经是知府老爷的坐上客还是平头小老百姓,到了这通通只有一个阶下囚的称呼。想舒服些,过的好些,别半夜里稀里糊涂丢了小命,除了拿着白花花的银子上下打点就没第二条路,至于能给予什么待遇那就得看人打点的厚薄程度了。当然了,有时候牢头也会看人下菜,如果碰上一些比较特殊的囚犯也会特意照顾一二,至于这个又是怎么看出来的,一靠的是消息灵通,二就是靠自己的眼色了。
像王仲这种四十不到就干到牢头的人在整个大清国虽不能说绝无仅有,但也不多。在他之前的一个牢头就是因为眼色不够,太过贪心得罪了人,最终丢了差使,这才让狱卒的王仲有机会给刑房的李二爷使了笔银子占住现在位置。所以,自从王仲坐上牢头后就暗暗告诫自己,他倒霉的前任就是前车之鉴,万万不能和他犯一样的错误。
如果不是王三是自己的侄儿,更知道他这副实心眼的憨厚性子,王仲听了这话就算不当场翻脸也得臭骂对方一顿。
王仲摇摇头,放下酒碗压低声音苦笑道:“傻小子,回去?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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