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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章 圣路易斯的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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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异的伤病缺席,错过了见证历史的机会。同时,有许多死鸭子嘴硬的纽约媒体人认为如果乔丹在的话,张伯伦一定拿不到100分,因为乔丹是他们队里仅有的两位大个子之一,他的缺战让张伯伦只需要运用他超越时代的身体去蹂躏唯一的一位可怜儿就够了。

    就韦夏而言,他对所有叫“菲尔”的人都没啥好感。

    至于是什么原因,你们应该清楚。

    约翰·巴恩希尔(j),人送外号兔子哥,因为他很能跳。

    奇科·沃恩此人因怪异到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投篮姿势闻名。由于姿势太诡异,所以当他投篮的时候,进不进是上帝的事,没有人能阻拦。

    克里夫·单换比尔拉塞尔的男人·哈根顾名思义,此人因被凯尔特人拿来交易拉塞尔的签约权而闻名遐迩。老鹰队本有机会组成远古时期的最强双塔。想想佩蒂特和拉塞尔的组合,的确引人遐想。很多后世人根据二者后来的成就来抨击老鹰的短视行为。

    其实哈根本身实力不赖,多次全明星首发,两次入选二阵,也帮老鹰以全白人阵容拿下nba总冠军,虽然和比尔·拉塞尔的13年11冠,11次入选最佳阵容相比是有亿点点吃亏,但老鹰也是种族歧视风潮的受害者。拉塞尔很强,可是圣路易斯的白人们不喜欢。

    他们宁愿抱着那唯一的全白人冠军哭,也不想冲着黑鬼们打下来的13年11冠欢笑。

    一旦接受了这个设定,许多离谱的选人就都可以理解了。

    比如开拓者选鲍威不要乔丹。

    因为他们更想要个白人。

    剩下的一位首发没什么好说的,再过五十年,他还是老鹰队史最好的鹰王——鲍勃·佩蒂特。

    韦夏穿着颇有时代感的凯尔特人球衣,有些紧的超短裤时常让他有一种当钢管舞男的即视感。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那么需要迈克尔·乔丹。

    你以为乔丹最大的功绩是把nba推向世界?不,在韦夏看来,他最大的功绩是推广了长球裤。

    乔丹是最早在比赛中穿加长版球裤的球员,从他以后,丑陋的短球裤退出了历史舞台。

    而今,距离乔丹来做这件事改天换地的大事,还有三十多年的时间。

    比赛开始,拉塞尔跳球完胜乔丹。

    从篮球被裁判抛到空中开始就没什么悬念了,拉塞尔的弹速超越了他所在的时代。韦夏之前打的六场比赛,乔丹没有一次接近于赢下跳球,每次都被拉塞尔完爆。

    篮球落到库西的手里。

    库西老老实实地运球过半场,真把他当老实人是不对的,他作为当世最有影响力的白人球员,即使在客场也能让球迷为他尖叫。

    他运着运着,竟然在后世接近三分线的位置出手投篮。

    他的投篮动作一右手为主,出手的刹那,左手完全没扶住球,辅助手的价值被降低了,只靠一只手投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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