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跑步。”
林双像拉面似地把袜子扯了下,这个陆文婧,脑洞还挺大,问题这么多!
“那我也想跑步。”
“你?”
林双看看她,摇头:“你太急了,我现在每天至少都是十五公里的量,你跟不上的。”
十五公里?陆文婧听呆了,眼皮开始跳动,半晌才缓过来:“那你说我应该怎么练习?”
“你们不是正好两个人,晚上就是瑜伽,早上跑半小时差不多,正好采购点东西回去,晚上在外面跑步不安全。”
“那你还跑?”
“我是男的。”
“现在男的也不安全。”陆文婧脱口而出。
林双先愣后笑突然笑容顿住。
“怎么了?”陆文婧看他这脸色连变,莫名其妙的。
“没什么。”
只是他突然想起法国著名文学家、昆虫学家法布尔在《昆虫记》里描写了螳螂为交配而献身的场景:
脑袋被砍掉、胸部被截去,而它的躯体仍然在坚持受精,只有当生殖器所在部位被吃下,才肯松手。
为什么会突然想到这个?
林双默默取过鞋子,走到沙发上坐下:“我一般是跟着警车跑的......”
“......”
陆文婧很无语,想起林双说自己还跟巡警建了私交的事,这个人真的好特别啊!
“就是跟车跑才能跟人认识啊!”
林双突然领悟到了为什么小歪要布置任务让自己去路跑了,在马路上跑实际上是很训练自己的警惕心,地面要看,楼上要看,四周要看,这可不光是跑几步的事,也很练脑子。
但为什么每回跑步只增加腿力,这一点让林双有点不舒服,是谁把系统给的好处给吃了回扣?
反应速度,敏捷这些应该都得加吧!
“又想什么呢?”
“想跑步也容易受伤,我是不要紧,休息几天,你们还要开店,受伤生意都受影响,感冒的话,几天就做不了生意了,不是吗?”
林双笑笑,“现在生意最重要吧,生存第一。”
陆文婧弱弱嗯了声,目不转睛看着林双穿袜子穿鞋,鞋看似干净,倒是有点旧,看样子也不像名款。
她倒是知道现在有钱人最在意的好像是鞋子,难不成这林双真的不富裕?还是已经富到无所谓装备了?
目光转了几圈。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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