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七十二章 我要这逗笔有何用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

    …………

    大洋彼岸。麦利合纵联邦。

    威森瑞尔市郊区的一座山间别墅。

    宽阔柔软的草坪上,坐着轮椅的老人正仰着头,静静地沐浴着温暖的阳光。

    一个身体微微发福的中年男子在不远处恭恭敬敬地站着。

    他至少已经等了二十分钟,但无论是脸上还是心里,都没有一丝一毫的不耐烦。

    自从老师搬到这里来,他是第一个被召见的学生。

    这是他的荣幸!

    “明义,过来吧!”

    老人睁开眼睛,伸出干瘦的手臂招了招。

    郑明义立刻迈步上前,来到老人身旁,恭敬地低头道:“老师!”

    “哈莉,死了!”

    “恒安的那个实验基地,毁了!”

    “安娜,落到了他们手里!”

    老人以十分淡漠的语气,一连陈述了三句事实,然后,那双看似浑浊的老眼里,忽然放射出令人心悸的寒芒,紧盯着站在面前的学生,一字一顿地问道:“你打算,怎么办?”

    郑明义没有丝毫犹豫,继续恭声道:“一切听老师吩咐!”

    老人盯了对方一会儿,慢慢地点头道:“第一,我要安娜活着回来;第二,我要那个陆宸的脑袋;第三,我要让查纳方面为实验基地的毁灭付出代价!”

    郑明义深深一躬道:“老师放心,一个月之内,您会看到您想要的一切!”

    “不,一个月的时间太长了!我只给你两个星期时间!”老人冷冷地说道。

    “是!学生明白,学生会亲自负责此事!”

    郑明义连忙说道。

    “去吧!希望下次再来的时候,我能听到令人愉快的消息!”老人一双白眉微垂,眼皮也耷拉下来,似乎有些精神不济的模样。

    “学生告退!”

    郑明义不敢再多打扰,躬身退了出去。

    ————

    乘车返回途中,郑明义反复捉摸着老师提出的三个要求,不,是三个命令,很快就做出了决断。

    由易而难,依次解决!

    所以——

    杀人,从陆宸开始!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