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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雷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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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设计我的时刻了?看来我得和宝贝儿好好商量一下,看看究竟应该怎么应对今后的危机!这一刻,我分外想念慕容无忧。只有她才会不计较利害地帮助我吗?或许牵扯到慕容世家的存亡的时候,也会不一样的吧?我彻底地陷入了困惑,看来还得麻烦那个老色狼呀!好像只有他才是超然物外毫无烦恼的家伙。

    陪着邹文远谈笑自如地吃了一点便饭,送我回官邸后,他谨慎地道:“实际此次我们的对手就是秦九和独孤家。他们不会轻易让我们得手的。所以,不泄漏风声最是重要。明天陛下的旨意就会下达,鉴于近期碎星渊外的凯撒军团调动频繁,不排除一次大规模攻袭的开始,所以,你火速赶回碎星渊主持日常工作。而梁太平侍郎会暗中到达东陵府袍哥洲。届时就由你策划指挥了。时间就订在809年12月31日好了。新任东陵府的府主论功行赏只有你合适,别辜负了大家的期望才好。”

    我暗暗咬牙切齿:“想给我灌迷汤呀?把我抬得那么高,是希望我太年轻可以操纵呢,还是看好我的韬略可以为你们打江山呢?”当然口中自然是真诚无比地感激涕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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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集了铁血卫和孔龙、龙克缍,我第一次按照家乡的规矩举行了一个小小的会议。我淡淡地道:“这次召集大伙没有什么别的议题。只是想告诉大家,明天开始我们将星夜赶回南疆。从此刻起任何人不允许私自离队,特殊情况必须有我的批准。而且,今夜此时此刻起,进入一级战备状态。我不在的时候,孔龙负责指挥。”

    “是!”二十名最精锐的铁血卫齐声应答。(孔龙和龙克缍其实也是铁血卫成员,是我最信任的小组成员。)

    交待了一声,我戴上了人皮面具,变成了一副从来没有人见过的普通面孔,仿佛是一个夜生活很丰富的无精打采的中年汉子,身穿质料不高不低微微俗气的袍子,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漆黑的夜里我就像是睥睨天下的无敌强者,没有任何人物可以和我相提并论。完全没有任何动作,我就用感应联系到了慕容无忧。

    她刚刚从招待自由都市商业联盟首席副盟主李杜白一行的宴会上撤出,将讨厌的应酬交给了工部侍郎卓绝。这次的宴会实际是洽谈两国通商往来的一次最重要的谈判,双方火气十足,偏偏禁运的物资又是彼此间最敏感的关键,导致慕容无忧失去了耐性,将细致的工作交给了素有“帝都最有耐心之人”称号的卓绝。

    慕容无忧不胜酒力,白玉一般娇嫩无匹的脸颊上霞飞嫣红,坐上马车才发现我好整以暇地出现在车里。车窗外整整一个小队的慕容世家最精锐的护卫居然一点察觉也没有,真的是太惊人了。鲜艳无比的小嘴里散发着淡淡的酒气,此时此刻的她的温柔仿佛像大海一样淹没了我。然后,她忽然钻到我的怀里,幸亏我布下了黑暗结界,使得车内不但什么光线都吸收,而且任何声音也照样地不会泄漏一星半点。不然,恐怕整个帝都都会吵翻天的……

    累得连一根手指也无法动弹的她,赤裸裸地躺在我的怀里,纠缠着我就像是八爪鱼似的。我深情地道:“我明天就要回碎星渊了。或许很快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了。”

    慕容无忧娇嫩无匹的身体慢慢地散发出冰蓝色的雾霭,然后越来越浓,整个人圣洁高尚得仿佛一尘不染。顷刻间,她的体力就完全恢复了。我带给她的改变简直是匪夷所思的,尤其是黑夜里的我,拥有着白天近十倍的功力,慕容无忧此刻简直成为丝毫不下于秦五的尖峰高手。我知道至少到现在为止这还是一件好事。“我会在帝都等你的好消息。”慕容无忧的话语平平淡淡的,但是,“锁魂”感应到她的话语里充满了生死相随不离不弃的柔情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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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凉的晨风,吹醒了我微微颓废伤感的精神,略略定神恢复了钢铁般不可动摇的意志。我毅然地消失在蒙蒙亮的黎明中。今天的天气很好,晴空万里蓝如水洗,看来也是个启程的好日子。我躺在宽敞舒适的马车里,喝着冰镇的葡萄酒,虚心地研究着哥舒嫩残指点的几篇好像从来没有什么人练成过的古今难题。

    这座马车是特制的,由十二匹神骏般的黑马来拉。车厢的样式就像是棺材,只是至少要比棺材大十倍,可以容纳十五个人同时进餐而不嫌拥挤。由于车身和轱辘的设计异常科学严谨,对道路的适应性达到空前的地步,所以速度比起普通的骏马还要快两倍左右。这是慕容世家的最新研究成果,好像他们找不到试验的人,所以正好给需要最快捷的交通工具的我们使用。而且上万里包括沙漠地带的检验,正是此次试验的真正目的。

    驾车的兄弟并不是慕容世家的人,据慕容无忧说这两兄弟应该是塔卡玛干沙漠的异族人,是她某次在帝都街头拣到的,当时他们身受重伤几乎毙命,而且都伤在内家最阴毒的“噬魂剑”之下。由于怜才,(中‘噬魂剑’本该马上毙命,两人居然可以挺上半个月,而且还在其中击退过至少三十次的狙杀。)所以就一直收留到今天。

    由于是秘密进行这一切,所以他们再未遭到暗杀,只是一直隐藏在慕容无忧的秘密制造工厂,协助生产马战武器。因为慕容无忧无意中发现两兄弟简直堪称马战大宗师,慕容家的专家和他们比起来简直是还在吃奶的孩子。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居然是龙克缍那么冷静克制的人,见到兄弟俩居然克制不住地泪流满面,原来这两个兄弟居然就是龙克缍失散多年的亲人。他们都是龙克缍的子侄辈,而且是塔卡玛干沙漠被塔卡玛干盗联灭族的金狼族最骁勇善战的“天狼星”龙万里的儿子。他们曾经是横扫大漠最强大的金狼族骑兵――“狼牙”最锐利的两道箭芒,曾任金狼最精锐军团――“狼群”左右先锋大将,是五万金狼骑士排名稳居前三的尖峰高手。

    如此意外的惊喜真是让我喜从天降,仔细地观瞧二人,发现简直就像是一个人。同样颀长硕壮的身材,四肢粗壮得胜似雄狮,宛如小山似的肌肉块块隆起,古铜色的肌肤宛如铜墙铁壁,那是某种护体罡气已经练到极致的最显著标志。骨骼粗大轮廓分明,眉宇间始终洋溢着强大无匹的自信。宛如刀削的棱角五官分明,充满了个性。哥俩都姓龙,那是当年龙王朝的皇帝赐姓。惟一不同就是,哥哥龙之息脸上还遗留着一道永远无法磨灭的,深刻无比蜿蜒崎岖的剑痕,给人留下难以遗忘的酷厉印象。弟弟龙之吻则温和得多,但曾经和他为敌,且小看他的人,今时今日已经没有一个还活在世界上。

    龙之息缓慢而清晰无比地说道:“金狼族是崇拜力量的种族,作为一个领袖必须战胜我们。”我早已预料到了,他叔叔龙克缍何尝不是这副鸟样。于是,我淡淡地道:“那么你们兄弟谁先来呢?”龙之息慎重地道:“他先!”话音才落,龙之吻已经化作无数龙卷风暴从前后左右一起袭来。

    我深深知道这是金狼族的镇族绝技――“啸月”十三式。据说除了神秘的原创作者外,很少有人可以练成“啸月”全部心法。但是即使是这样,凭借只有十一式“啸月”,天狼星龙万里仍然奠定了大漠第一高手的无敌盛誉。我和龙克缍闲聊的时候得知,龙万里如不是遭到盗联所有精锐高手的联合打击,绝对可以东山再起。那一役虽过多年,但无论敌人还是朋友,从来都没有人忘怀过那曾像噩梦般的恐怖招式。

    我丝毫不为所动,任凭风沙吹打脸颊,甚至索性闭上了我的眼睛。“锁魂”宛如天网恢恢笼罩住战场,一丝一毫变化都无遗漏。我惊心动魄地看着这式“龙魔旋风斩”的真面目,不得不由衷地感叹。难怪哥舒嫩残说大漠金狼族“啸月”可怕无比,当年和金狼族族长龙荒楼打了十天十夜仍不能奈何对方,称对手是大陆最坚毅忍耐最值得尊敬的敌人。

    不过根据那个不要脸的家伙的说法,如果决斗地点不是沙漠,龙荒楼绝不是他的对手。哥舒嫩残说,沙漠对金狼族族长武功的增幅高达数倍。尤其是每当到了夜晚月亮出现的时候,他功力会暴涨十三倍(因为龙荒楼练成了啸月全部十三式)。所以,那一战堪称是哥舒嫩残这辈子最窝囊的一战。依靠练成于大漠的独特气功来控制风沙走向,迷惑对手视线听觉,把对手变成瞎子聋子,把每一粒细小沙粒,都变成致命暗器,自身隐藏在龙旋风或者是莽莽黄沙下,这种武功难怪连哥舒嫩残都感到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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