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区别,他们的天性便应该是暴戾凶残的。
只手杀人,沐浴在鲜血中,这样的生活,才是男儿该当享受的。
沙漠中的磨砺让沙人族勇敢坚强和不屈,这些东西邬蒙全部都有,他的血脉比普通的沙人更精纯,他的修炼天赋更好,所以,他能够在不到二十岁的年龄,便踏入“第二巅峰”。
要不了几年,邬蒙便可以成为五行域高手,再往后,邬蒙有信心自己可以成为沙人族中的年轻翘楚。到最后,他甚至有雄心带领沙人族走出西漠,回到西荒腹地,杀光这些的愚蠢人族,还自己的族人一片大好河山。
邬蒙奔杀向叶恒,毫不避讳的将这些说出来,狰狞冷笑,霸气无边。
“是男儿,当洒热血,当斩尽敌手,当睥睨天下,你说呢?我可悲的对手。”
“你说的统统没错,如果我换做是你的话,如果我和你的身上环境一样,或许我会和你做一样的选择。只不过,你有这个实力吗?如果没有,你的路还未开始,便将终止。”
“哈哈哈哈!好一个没有开始便将终止。好!那我就看看你又有何资格对我说这句话。”
凭良心说,两人的性格其实在某方面有些相同,只不过西漠风情让邬蒙太过豪放,豪放的将一切表现在脸上,视天下群雄于草芥。
而叶恒,他的气息则要内敛许多,他甚至比邬蒙还要狂傲,但是他不会轻易表现出来,他只是在用行动默默的一点点的体现,故而姜天舒会生平第一次看走眼,错封了一个神武侯,待到发觉之时,已经为时已晚。
没有光明正大的理由,姜天舒也无法废掉一个武侯,故而他只能暗中进行着这一切。
邬蒙的气息血腥却凶残,他的眼神睥睨而狂傲,奔走之际,狂风席卷,让人难以近前。
邬蒙并没有动用其他力量,仅仅以一副强悍的肉身来杀人,他从不怀疑自己的肉身,他的肉身便是最好的杀戮机器,便是天底下最为锋利的神兵,这是邬蒙的想法,也是他一直以来的目标。
棋逢对手的欢唱感,让叶恒没有动用阵法,也不去催动元力,而是以同样的姿态,奔杀向邬蒙。
论肉身素质,两人同样都不畏惧任何人,所以在两人的眼里,他们都已经把对手当成了死人。
跟我比肉身力量,简直是找死!
邬蒙是直接说出了这句话,叶恒则是在心里说的。
轰隆!
钢铁大拳轰击在一起,没有爆发出夺目的光华,但却有着如战鼓般的声音,这种声音充满力量,让人热血澎湃。
一击之后,邬蒙的身体后退了四五步方才站定,反观叶恒,同样后退了一两步。
虽然叶恒要略强,但是他依旧心惊,要知道他之所以强,是修炼了巧夺天地造化的《龙象般若玄功》,达到了战体层次。
而邬蒙同样心惊,并且比叶恒更加心惊,在他的印象中,在整个沙人族年轻一辈中,只有一人可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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