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七章 现场搜证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大厅一片黑暗,我初来乍到,不知道电灯开关在哪,用打火机照亮,着实找了一会儿。

    啪的一声,我打开了大厅电灯开关,灯亮了,但硕大的大厅仍旧晦暗。我抬头一看,吊灯上只有两盏灯泡是亮着的。

    我抬起手,的确,除非是还有一个身高跟我差不多的人合作,否则根本无法够着灯泡。地毯也确实如胡法所说,没有任何架了梯子的痕迹,地毯四周被压在家具下面,家具和地毯都没有移动过的痕迹。

    我倾向于师秀禾是凶手,但想来想去都想不出一个合理动机,唯一想到的一个动机还不合理——师秀禾曾经被拆白党李奥军骗财骗色,她想要亲手杀死李奥军复仇,又怕被人查出动机,所以搞出这么一出,让其他人做陪葬。

    这个动机连我自己都接受不了,更没法说服卢昶和警局那帮人。所以动机先放下不究。其他师秀禾是如何得知大家的秘密,如何录了假的永祥格格的唱片放入唱片机,如何逐个杀人都先放下不究。

    为什么呢?因为这些事想要查清楚,得在北城查师秀禾的背景和人物关系。既然我来到了案发现场,那么我最先要解决的问题,也是我最为在意的问题就是,凶手如何控制大厅吊灯的灯泡在每死一个人之后灭掉一个。

    找到了能够做到这件事的那个人,就等于锁定了凶手。

    首先,排除了凶手从一楼登高,去拧松灯泡的可能性。其次,不能排除凶手是二人合作,就像是胡法和裘术仁一样,一个骑在另一个脖子上去拧松灯泡。如果凶手有两个,那么最可疑的还是师秀禾和李奥军。他们是一伙的,只不过后来师秀禾杀了同伙。

    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胡法和裘术仁是一伙的。但我还是觉得这种可能性非常小。虽然卢昶解释说是为了给自己找个替罪羊才故意留个活口,但我还是觉得这样做风险更大,留一个活口也等于是留一个指证自己的人不是吗?

    要知道,胡法被发现的时候,手心伤口溃烂,全身脱水,奄奄一息,真的就是命悬一线,活不活得成全凭天意。如果胡法是凶手,他已经把自己祸害成那副半死不活的模样,已经够像一个受害者了,又何苦留一个师秀禾?

    再说了,不管怎么说,胡法曾经是警察,就算现在不是了,也多少会留下一些人际关系在警察局,真要想自保也不是难事。如果我是他,绝对不会再留一个活口。

    没错,卢昶已经被感情冲昏了头,完全想不到这些,他就是认定了要保住他的青梅竹马,他对不起的姑娘,为此要把罪名固定在胡法身上。也许卢昶不是故意的,他自己也没意识到自己的这种愧疚心理,但是事实上,他的确是犯了侦探的大忌,被私人感情所左右!

    既然初步排除了在一楼指使灯泡不亮的可能,那么就一定是在二楼。

    我上了二楼,站在栅栏边,伸手去够吊灯。也跟胡法说的一样,就算整个人贴在栅栏上,稍稍弯腰把上身探出去,手指距离吊灯的黄铜灯体部分还有个一公尺多的距离。

    更别提灯泡还是在与二楼地面平齐的高度,在水平视线的下方一米多的位置。真要是想摸到灯泡,估计需要有两公尺长的手臂才行。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