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思过再次睁开眼睛,嗅着浓浓的烤肉香味,对上一双浅笑明眸,脸上便僵硬地笑了笑,他在前世的性子还是很随和的。
生意人嘛,讲究和气生财,笑脸相迎。
在这异界生存,他猜测自己或多或少受这具身体一些影响。
连性格都慢慢地变得有些不近人情,特别是厮杀搏命时候,最是冷漠无情。
“常公子,我烤了一些狼后腿肉,烧了一点热汤,要不要现在用一点”
白秋渝大体知道男子是个直接的性格,便主动找话说。
毕竟两人在一起要生活一个月,像今天这样的危险,还不知有多少将要发生,打破相互间的隔阂,对谁都好。
既然男子不擅长交谈,那么,她来吧。
常思过点点头,也不拿刀,站起身先环视一圈。
林子方向仍然是诡异的安静,在右边里许外,有一群膘肥体壮的大鹿在机警地啃食肥嫩青草,那些徘徊的青狼早就离开,连被他斩杀的青狼残躯,也全部带走,连渣渣都不剩下。
看升得老高的日头,接近巳时正刻的样子。
常思过走去稍远处放了一泡水,解下腰间水壶略略冲一下双手,喝了几口清水,又走回烧起的篝火边,接了白秋渝递给他的一条烤制得金黄冒油的粗腿肉,啃咬几口,壳酥肉嫩,味道极好,再接过白秋渝递给他的一个竹筒,喝了两口热汤。
他这才注意到,架在火头上烧汤的锅子,是狼王那巨大的头盖骨。
汤里漂浮着几片切碎的青翠野菜和野葱之类,香味扑鼻。
是个很懂生活的聪明女人。
比起大吹法螺说什么家务都会干,其实烧的饭经常糊锅、炒的菜咸得苦口、衣物洗不干净的乌沫野丫头,白秋渝才叫会干活,而且做得细致讲究,让他无比受用。
肉饱汤足,白秋渝把骨汤锅和竹筒简单擦拭,和两条烤熟的狼前腿肉收进一个布包中,卷起摊开在草地上已经鞣制烘干过的巨大狼王皮子,用细索绑在她自个背上,对朝四处打量的常思过道
“附近的水源,应该是在东边,我们昨晚是从西边寻来,沿途走了二十多里,连处水洼都没见着。”
白秋渝携带的一壶水,做汤用掉了大部分,她需要补充清水。
常思过点点头,执刀率先往日出方向走。
这地方不够安全,才一晚上,差点被狼群给困死。
必须绕过这片林子,往群山找找,时间还这么长,必须找处安全的能够呆下去的地方待着,在兽狱内四处飘荡,是非常危险的事。
柳致柔所给的资料内,有这方面的告诫,并给出了两处藏身地,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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