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陆的所有弗朗姆人。
根据穆得估算,1000名训练有素的骑士团士兵,最起码能打败0名弗朗姆人。
若是将一整个骑士团给运过来,即便弗朗姆人有千万之众,也不足为惧。
……
……
穆得等人在一旁旁观了近1个小时,这场突如其来的械斗才终于结束了。
因为语言不通,所以穆得想询问他们为何会打起来、你们有几个这样的敌对部落都做不到。
为了方便日常的称呼,穆得与布莱兹二人又是一番商量,决定将这个在昨天晚上盛情招待了他们的部落命名为——巴伏兰姆部。
巴伏兰姆是穆得他老家那边的方言音译,意思是“野猪”。
之所以把这个部落命名为“野猪”,便是为了纪念他们与这个部落的极有缘分的奇妙相遇。
他们与这个部落的相遇契机,便是一头野猪。
若没有那头野猪,他们可能就没有机会碰上这个部落的人了,因此穆得和布莱兹二人决定把这个部落命名为巴伏兰姆。
因为想要多多了解弗朗姆人的缘故,穆得等人暂且在巴伏兰姆部住下了。
而巴伏兰姆部的弗朗姆人,也很欢迎穆得等人暂住在他们的部落。
为了答谢巴伏兰姆部的族人们,穆得时不时地会领着他的部下们外出帮他们打猎。
弗朗姆人过着半农半狩的生活,除了耕作之外,他们的主要日常便是外出打猎。
因为穆得等人的武器装备远比弗朗姆人精良,而穆得的部下们也都是一帮训练有素的士兵,所以穆得他们的打猎效率是巴伏兰姆部的弗朗姆人的好几倍。
在穆得他们的相助下,巴伏兰姆部在这几日得到了远比以前多得多的猎物。
也正因为如此,巴伏兰姆部的弗朗姆人更加欢迎穆得他们暂住在他们的部落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