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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妈妈是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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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龙国歌坛,歌曲版权方与音乐平台之间,共有两种合作模式。

    第一种是分成式,也就是版权方借用平台发售歌曲后,得到的所有收益双方按照协议进行划分。

    目前公认的是九一开,歌手占九成,平台抽一成。

    这种合作并非独家,也就是说歌手可以同时与多家平台签订协议。

    但相应的,这些平台在歌曲的推荐上,并不会投入太多资源。

    而第二种,则是耳熟能详的买断制。

    由某一家平台购买该张专辑的独家播放权,当然歌曲的后续所有收入,也都理所应当的归平台所有。

    买断制可谓是一刀切断了歌曲和原作者间的所有关联,平台要付出的代价自然也是极大的。

    一些没名气的小歌手还好,跟他们谈合同时甚至还能压压价。

    但对于那些热门歌手就不行了,一张专辑千万只是基础,天王天后拿半个亿都不稀奇。

    沈笑颜曾经大火的时候,就卖过一次歌曲的播放权,购买方正是荔枝音乐。

    当时所在的经纪公司与对方扯皮了整整一个星期,最终以四千万的价格拿下了这张专辑在内一共十二首歌曲的版权。

    这四千万的价格,以沈笑颜当时的影响力,亏了还是赚了真说不准,因为如果按照普通合同九一分成的话,三家平台齐上架,说不定在未来的某一天也能赚到。

    毕竟一张专辑的价格就定在了三十元,只需要卖出一百三十万份,就能轻松达到买断给出的金额。

    可问题是,这一切的想法都只是理想状态,歌曲当时还没上市,谁也不敢保证,这一次就还能像以往一样大热。

    市场风向瞬息万变,天王新歌也有扑街的时候,这种东西谁也说不准。

    所以公司不敢去承担这个风险,当有买断找上门时,只要价格合适,成交是必然的。

    一方面是实实在在的四千万,另一方面是未知的市场前景,怎么选最稳妥,任谁都能看的出来。

    更何况,平台买走歌曲播放权后,为了不亏本,必然会尽心尽力的倾斜资源去营销。

    虽然收益归平台所有,但名声却实实在在的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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